向民企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背后:激发广东民企创新势能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5-05-21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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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民营经济,“新”的特质鲜明。

全省7.7万家高新技术企业、7.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9万家专精特新企业里面,民营企业占比均超九成。“十占其九”的绝对比重背后,是广东对民企创新环境一以贯之的重视。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5月20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鼓励引导民企创新的一些措施,广东已先行先试。

全省将在今年建成30—50家省中试平台;在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有1.75万个科学数据、1.37套科研仪器挂网,面向社会开放……这些举措呼应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向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科创便利服务的法律要求。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会给广东民企的科技创新注入哪些动能?近日,南都记者连续对话了多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组织负责人,他们对该部法律进一步推动广东民企再上新台阶期待满满,“有助于我们干事创业的信心”。

“更多民营科技企业将从‘市场参与者’迈向‘创新引领者’。”有企业家如是说。

“创新的底气更足、信心更强了”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发布意义重大,它为民营经济发展确立了基础性的法律地位。”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形容,它相当于给民营经济企业颁发了一张和其他所有制主体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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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

王理宗谈到,过去一段时间,一些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贷款、执法、招投标等方面遭遇不公平对待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企业家信心和企业内生动力,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生产力进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及不确定性,国家深刻关切民营企业的呼声,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因此适时出台该法律以解决这些难题。

他认为,该法规打破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隐性壁垒,为其发展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一是对民营企业发展的保护和促进从过去的制度红利升级到现在的法律层面;二是强化了对民营企业产权等方面的制度性保护;三是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类经济主体在未来发展中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最后,政府明确释放出公共资源,为民营企业共享。”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提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实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法治保障与创新动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层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益,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明确禁止地方保护、违法摊派等行为,填补权益保护空白,增强民营经济组织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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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

具体到科技创新章节,记者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到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并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

在支持措施上,提出“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对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法进行开发利用,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安全性,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

佳都科技执行总裁陈娇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些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条款对于充分释放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大胆开拓、创新的底气更足、信心更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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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执行总裁陈娇。

“民企将从创新参与者升级为引领者”

记者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科技创新章节第二十八条还明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陈娇认为,这一表述明确肯定了民营科技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更多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了从“市场参与者”迈向“创新引领者”的可能性,“有助于我们干事创业的信心。”

王理宗则认为,国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意味着能让民营企业更直观地把握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提升自身生产经营和科技研发能力,并有助于降低运行成本。“通过参与,企业能站在更高的层面,更全面地推动自身发展,紧跟行业前沿。”

王理宗告诉南都记者,这部法律让他印象尤为深刻的第二十八条提到,“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

“过去,民营企业通常无法负担得起大型研究设备的购置费用。因为这些设备很贵,一些大型研究设备动辄几千万、几个亿,对民营企业说,很大程度没有能力去购买。”向民企共享科研基础设施,让民企平等使用和享受国有资本投资的公共资源,能够大大降低了原本高昂的研发成本。

有关数据表明,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92%以上。“若这些主体不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将影响国家对重大创新资源整合的科学性,也可能延缓重大科技发明创造及国际竞争进程。”王理宗说。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提到引导非营利性基金依法资助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对此,王理宗认为,非盈利性资金的引入鼓励了民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前沿性研究,这些研究往往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这不仅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参与基础研究的良好条件,还遵循了国际通行规则,“只要具备能力就能参与其中,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创新潜能的充分认可。”

“推动法律落地与产业实践结合”

当前,人工智能、机器人正成为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昂首阔步走在世界科技浪潮之巅。广东民企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先行者,也是主力军。此前名噪一时的广东机器人“七剑客”让全国看到了广东深厚的产业实力,也持续擦亮民企创新的金字招牌。

佳都科技深耕人工智能领域,是国内专业的人工智能技术产品与服务企业。陈娇向南都记者表示,中国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优势在于应用场景丰富,企业体量大,创新意识强,人才数量多,能源、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供给充足,目前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和产学研用各环节的紧密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回应民企关切,多项措施都可以说得上“对症下药”。陈娇对其公司接下来的创新发展“信心满满”。她告诉记者,将从技术突破、人才队伍建设和产业生态构建三方面发力,通过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股权激励,利用政策对民营企业人才支持的条款(如税收优惠),推出限制性股票、期权计划,核心技术人员与企业长期利益绑定;积极参与、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产业投资和园区运营的生态平台建设。

钟铮则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民企加强基础、前沿研究,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推动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并建立跨行业联合攻关机制突破“卡脖子”技术,同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学研融合。“作为民营经济组织的代表之一,将积极推动法律落地与产业实践结合,高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科技民企组织的负责人,王理宗则寄语广东的民营科技企业,“首先还是需要坚定信心,深入学习相关政策细则并应用,识别并克服原有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壁垒;其次,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利用法律条文维护自身权益;最后,调整战略,适应开放的新领域和解除原有限制,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积极发展自身业务。”

立良法,谋善治,关键在于法之必行。王理宗同时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该法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国家层面需要制定比较详细的实施细则,以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确保好的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他举例,如上述第二十八条提到的——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核心问题在于公共性研发平台的开放共享,但哪些属于公共性研发平台,开放时间、开放程度、面向哪些主体开放以及如何申请使用等细节?共享范围是以地区还是国家为单位?并制定更细化的执行规范和计划。”此外,王理宗也建议相关部门需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废除与新法相违背的规范,确保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采写:南都记者 张思琦 朱唯信

设计:沈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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