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防泄露,认证方式权威!“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来了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原创2025-05-23 19:32

个人身份信息被非法采集,数字经济缺乏可信数字身份作为支撑,互联网平台难以找到权威、可靠、便捷的公民身份认证方式……基于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服务需求爆发式增长,虽然部分满足网络空间办理业务的信任基础,但也引发新的问题。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通过建设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体系推动落实可信数字身份战略,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明确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应用场景

就《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已在部分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应用。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场景、使用原则,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职责任务、法律责任,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部门制定《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16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申领方式;二是明确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应用场景;三是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四是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

与现有认证方式相比,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有什么优势?该负责人认为主要体现权威性、安全性、可信性、便捷性、公益性等五大特点。具体而言,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于法定身份证件信息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为自然人提供网号网证的申领、认证服务,并结合生物特征等多个因子认证,确保认证结果权威。以匿名方式认证身份,能够减少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明文身份信息的直接使用,可有效避免相关方过度采集、留存个人身份信息。附加自然人的行为属性,每次认证需要本人参与以获得个人授权,自然人可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历史认证记录中查看近期在各个互联网平台的认证情况,具有可追溯性和抗抵赖性等。用户可使用智能手机调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核验身份,大大减少账号密码丢失、遗忘等问题,方便人民群众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一键授权便捷办理事项。有别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对法律要求的强实名认证场景,依规免费向企业提供,大大降低身份认证成本,还可为企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拓展数字空间业务深度、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效率提供支撑。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注意到,《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但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针对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保护和处理个人信息,《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在信息收集方面,对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外,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所收集的信息仅限网络身份认证所必要的信息,不收集其他信息,不会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应用。在信息提供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对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可以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的明文身份信息。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协助义务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但提供的信息仅限网号、网证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认证日志信息。在其他信息处理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向自然人提供公共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其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据了解,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中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减少相关服务管理环节对个人信息的采集、留存,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可用不可见”,降低互联网平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投入成本。


研究员: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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