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在消费升级的浪潮下,网络销售消费品已深度融入百姓生活,其安全和召回监管成为守护民生福祉的关键一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表示,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
据悉,《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具有商品条码信息的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据王秋苹介绍,制定《公告》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制定背景方面,此举是响应政策号召,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公告》的出台,指明了方向。
其次是破解监管难题,回应百姓消费期待。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例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解决这些痛点问题,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期待的务实之策。
此外,这也是借鉴经验成果,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公告》既汲取了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确立的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又参考了长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区域实践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
王秋苹表示,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以下三大措施: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二是创新召回监管方式。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安心之选”。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