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佛山市卫健局起草《佛山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二十七条,拟建立健全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对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产业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代孕、非法采供精(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近年来,各地层出不穷的代孕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成为社会治理难题。为此,广州市于2022年出台《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举报奖励等机制创新,收获治理成效。
佛山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简称“三非一代”)等活动。在管理职责上,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调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同时要求压实区、镇(街道)政府责任,加强巡查和查处。
广告、信息监管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布或变相发布涉“三非一代”广告、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查处。公共场所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前款规定的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由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广告等形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及“三非一代”等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
经营场所监管方面,公安机关加强对线索排查和信息情报研判,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调查,强化现场控制。严厉打击中介或涉黑势力拘禁代孕妇女或以其他强制方式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代孕”“供卵”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词汇申请列入企业名称禁限用词库。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用于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药品、医疗器械,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在医疗机构及人员监管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沿袭广州做法,卫生健康部门对出生婴儿性别比高、孕妇规避实名实人登记核实比率高、B超监测多排卵占比高和相关投诉举报频次高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督名单,采取增加检查频次、约谈等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出生证明监管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入院、产科产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人证合一”的实名实人登记核实制度,加强急产入院管理,发现疑似“代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和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医师等医务人员泄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档案信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和出生医学证明,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唐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