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珠海宝禾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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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27 21:29

2024年3月1日,珠海市人民医院主体综合楼项目(一期)项目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日前,对于该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珠海市宝禾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暂扣该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5年6月18日至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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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宝禾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3月24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涉事单位和有关工程项目进行复核,发现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如下:1.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证明材料不足,未提供近两年建设规模、安全投入数目票据等材料。2.未能做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无2024—2025年安全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内容。3.未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无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4.未对珠海市人民医院主体综合楼项目(一期)项目“3·1”物体打击事故进行“四不放过”处理。5.工人擅自拆除外脚手架抛撑,且在拆除抛撑后未及时增设其他拉结措施,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

广东省住建厅表示,上述行为表明涉事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决定给予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5年6月18日至7月17日。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采写:记者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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