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6家燃气企业存在不良行为,信用评价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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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7-12 11:20

7月11日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东莞市燃气经营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共有16家燃气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分;其中,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被扣分值最多,共被扣150分。

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被扣150分

根据《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东莞市燃气经营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

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共有16家燃气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分,不良行为包括“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发现燃气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等。

全市共有4家燃气企业被扣100分及以上。其中,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被扣分值最多,共被扣150分,其不良行为共有5次;其次是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共被扣140分,其不良行为同样有5次。

此外,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4次不良行为共被扣110分,东莞市万昌燃气有限公司因4次不良行为共被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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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资料,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是东莞市属国企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东莞拥有茶山气站及50多个零售网点,为东莞超过20万个家庭及数千家工商业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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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家被扣分企业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集团

南都记者还留意到,在被扣分的16家企业中,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都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被扣20分,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发现燃气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被扣30分。

据了解,在今年第一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同样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东莞市麻涌兴华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分别被扣80分和20分。

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其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全资子公司,是广东省燃气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连续多年获得“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以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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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2家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被加分

此外,今年第二季度,共有22家燃气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被加10分-60分不等,良好行为绝大部分都是“联合市级(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此外,还有“获得镇级表彰或通报表扬”“重视知识产权投入”等。

其中,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3次良好行为共被加60分;东莞市铿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3次良好行为被加50分,东莞市盛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2次良好行为被加50分。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通过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一步传导压力,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燃气经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作为用气居民和商家选择瓶装燃气企业的参考。

C级燃气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根据20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实行一年一评。

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由企业良好行为评价(S1)和企业不良行为评价(S2)两部分组成。S1不设满分上限,基础分值定为1000分。信用评价得分S=1000+S1-S2。

根据信用评价得分结果,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较差)三个等级。评价得分为1100分及以上的,评价等级为“A”;评价得分为900分—1100分(不含)的,评价等级为“B”;评价得分为900分(不含)以下的,评价等级为“C”。

此外,燃气企业有在《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不良行为)》中违法情节分类为特别严重的不良行为,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燃气事故发生,信用评价直接评为C级。

其中,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燃气企业,实施正常管理,在东莞各类创先评优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燃气企业,实施从密检查,每个月至少检查两次。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燃气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同时,对其重新进行燃气相关活动及办理行政许可、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事项,严格审查监管。

市城管局还将把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平台,并提示有关部门对相应市场主体发送提醒函或采取相应措施。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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