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建地下文物存毁损风险,检察官促“先考古后出让”入法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5-07-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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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上的奋斗者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每一起案件的公平办案,7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多位检察官代表走上发布台,讲述如何通过办案推动相关领域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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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多位检察官代表走上发布台。

检察办案促“先考古后出让”入法

“法治建设对基层来说,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但是通过多年的检察实践,我却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就蕴含在具体的办案中。”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玲从事检察工作23年,先后办理了各类案件2000余件,她分享了一起小案关系大民生的案例。

她介绍,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一种新型的供水方式,因为便捷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但家检察官通过调查却发现,这种供水方式监管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执法依据不足,因此,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就及时撰写了备案报告,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明确了牵头部门,对全市1000余家制水机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检察机关也发现,监管的缺位最根源的问题就是法律制度规章的空白,所以积极向地方人大提出了立法建议。通过办案,对我国法律制度提出基层实践的支撑,也推动了国家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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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玲。

另一起案例中,刘玲也通过办案推动地方立法和法治建设。2021年,刘玲在工作中发现,某大型基建工程在开工建设之前没有考古勘探,地下文物存在毁损风险。因此,她与同事向地方人大反映,推动人大出台了“先考古后出让”文件。去年11月,我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正式写入了法律。

“正是这些源于基层的办案实践,让国家的法治从文本走向了生活,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筑牢根基,成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向前的强劲动力。”刘玲称。

 

探索专家意见司法鉴定,促进长江生态治理

汤恒明来自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是一名基层检察官。从检18年来,他始终秉持“关乎老百姓的案子,再小也要办好”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案件700余件,实现案件质量无差错。

作为第一批从事公益诉讼的检察官,他亲历公益诉讼十年发展历程,几乎跑遍了辖区的大街小巷、田间地头。不仅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等“大”案,也办理了诸如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噪音污染、窨井盖破损等群众身边的“小”案,及时解决了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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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汤恒明。

多年前的一起长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件让汤恒明印象深刻。这起案件中,杨某等人在长江非法采砂1.3万余吨,当时办案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评估确定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如果找专业机构鉴定,费用动辄十几万元,评估时间也要好几个月,不利于案件的高效办理。

在这种情况下,汤恒明与同事反复研究,与生态环境专家一起商讨,最后决定从非法采砂对长江河床结构破坏、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专家意见并获得法院的判决采纳,有效解决了评估费用高、时间长的难题,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当事人承担的评估费用。

汤恒明介绍,现在,每个类似案件评估费用不到4000元,评估周期只需10天左右。2019年以来,镜湖区检察院共办理长江非法采砂案件154起,诉请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000余万元,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基层实践探索。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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