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8451万余元!一国有行原副行长被判无期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5-08-2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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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8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受贿案,对被告人楼文龙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楼文龙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非法收受财物8451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楼文龙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监管审批、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51万余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楼文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楼文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楼文龙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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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信息显示,2024年5月,楼文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2024年12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楼文龙作出逮捕决定;2025年3月,检察机关依法对楼文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去年11月发布的审查调查通报称,楼文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离职后违规任职;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监管审批、投资入股、融资授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对于楼文龙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发评论文章称,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绝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直接影响党风、政风、民风的大事。如果家风不正,不仅祸害家庭,还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危害。具体到对家人失管失教行为,主观上既包括约束无方、管教不严的过失,也包括纵容默许、袒护溺爱的故意。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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