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9月29日,华南农业大学保卫处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校园车辆“四有”规定 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的通告》,其中提到,根据校内车辆类型及运行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管理。
严格遵守“四有”标准,安全文明出行
1. 有牌照: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均须悬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或办理校园通行许可。无牌、牌证不符或通行许可过期的车辆禁止入校及在校园内行驶。
2. 有规矩:校内行驶的各类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证件。校内机动车按30公里/小时严格限速,电动自行车严格限速2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逆行及接打电话。驾驶员须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在交叉路口、宿舍区、教学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严禁无牌、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3. 有秩序:所有车辆须在划定的停车位内规范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人行道、绿化地带、网格线、斑马线、转弯处及建筑物出入口。临时停车须紧靠路边且不影响其他车辆与行人正常通行。
4. 有申请:凡因公务、物流、施工等需要进入校园的特殊车辆(如运输车、工程车等),须提前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备申请,明确行驶路线、作业时间与停车区域,经审批后方可入校。
违规处理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学校保卫部门将开展校内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四有”规定的车辆,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对违规停放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贴单警告处理;
对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据学校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不服从管理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改正者,将注销其校园通行权限。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全体师生及驾驶员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孙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