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订房遭强制取消,不能让节日变“劫日”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5-09-30 22:37

这个“十一”长假,不少消费者提前规划行程,预订酒店,期待一场愉快的旅行,却遭遇了闹心事——早已预订成功的酒店订单,被平台或酒店以“价格错误”“房源不足”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而同样房型在国庆期间的价格已飙升至原价的三倍以上。

国庆长假,消费者集中出游,供求关系出现变动,酒店适当上涨房费,消费者并非不能理解。只要明码标价,没有强买强卖,消费者大多也能接受。但是,都已经提前订好房间了,突然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取消订单,毫无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可言,充满了事后涨价的傲慢与蛮横,这是消费者万万不能接受的,也是国家法律所绝对不能容许的。

消费者在完成下单支付的瞬间,即与酒店、平台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酒店或平台以“价格错误”“房源不足”等理由毁约,必须提供有效证据。一般情况下,仅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价格录入错误”之类,显然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如果一边以“房源不足”为由取消订单,一边又以三倍价格继续在网上有房可订,则更涉嫌欺骗。

酒店以“价格错误”“房源不足”等非不可抗力取消订单,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按原订单入住),或主张赔偿全部损失,包括重新订房的差价、交通改签费等直接支出,以及合理间接损失。平台也不能以“仅提供技术服务”为由置身事外。若平台明知酒店存在欺诈行为仍提供服务,或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应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长假的消费热潮,可谓是契约精神的试金石。当160元的酒店订单被600多元的现实价格撕毁,撕开的不仅是价格标签,更是市场经济的法治根基。站在商家的角度看,提前低价预订能确保基本收益,因此,先将房间以低价订出,事后有高价订房需求时,再来毁约低价订单,无疑最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倘若商家这种“聪明做法”违约成本很低,此类做法势必成为常态。

商家肆意毁约涨价,让节日变“劫日”。而某些商家之所以敢于肆意违约,正因为“好说话”的消费者太多。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经营者既不愿履行合同,也不愿足额赔偿损失,消费者就要大胆维权,依法主张三倍赔偿,将酒店和平台一起告上法庭。也许无需等到法院判决,你的诉求就能得到解决。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曝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采取多种维权手段,让肆意违约者吃不了兜着走。

消费者勇于维权之外,同样需要监管发力。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节假日期间住宿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对虚假宣传、恶意违约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平台方则应完善管理机制,对经常取消订单的商家采取限制流量、下架等惩戒措施,维护平台交易秩序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唯有大幅提高不良商家的违约成本,才能遏制此类市场乱象蔓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任何漠视契约精神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应有代价。健康的市场从不是谁强势谁说了算,而是谁守法谁走得远。在法治社会,诚信经营才是最好的商业策略,节假日消费旺季更是如此。 □舒圣祥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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