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款人搞“有罪推定”,银行不能都甩锅给“反诈”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5-11-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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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取款,一场轩然大波。据央视法治在线、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有律师于11月5日在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款期间不仅遭遇畸高的门槛,还被要求说明个人账户流水详情,银行取款难问题再一次引发热议。当事人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理解并支持反诈工作的初衷,但各级基层银行不能层层加码,建议加大源头治理、精准防控,勿让反诈误伤了普通群众。

银行取款遭遇非难,本案不是孤例,难得的是,此番争论比较清楚地得到涉事单位承认几个关键事实。其一,当事银行以两万元为标准设置取款限制、核实用途,据称源自反诈工作需要,但即便是同一地方的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也明确否认相关说法。其二,事发地反诈中心明确回应媒体采访,表示和他们无关,“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

事实上,相关说法在争议发生后也很快得到部分验证:在当事人提出异议,涉事银行选择报警寻求有关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并未等来想象中的相应处置,反倒是涉事银行突然尺度大开,开始同意取款。

多方的态度表达相对明确清晰,个案的调查核实应该并不困难,在个案处理层面谁被打脸、谁该被追责,事实上按部就班就可以按图索骥。但个案背后的银行取款难问题,却有必要做更深入的追问。

首先必须强调,反诈工作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已经在社会治理层面达成相当的共识,普通民众对此的配合度同样很高。包括此次事件的取款当事人,也同样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事,对合理要求积极配合,只是对越界诉求问个明白,这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当视为对现有执行层面细节优化的积极推动。

在规范层面,现行2022年版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在自然人客户进行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时,要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的门槛限制就是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而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取消了此前的5万元限制,强调“基于风险”的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进行。

统一的银行业规范已经有松动、人性化执行的趋势,而地方化的银行分支机构却可能还在“一刀切”执行和“加码防控”,这令人错愕。据澎湃新闻就此对山东、河南、云南、安徽、浙江等多省份十余家银行网点展开的测评发现,不同区域网点在扫码报备、查看流水、联系家属等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有的取款限制甚至更低。山东东营、河南平顶山等多家银行标准普遍低于国家统一标准的5万元,中国银行某支行甚至1万元就要扫描公安局报备码,填写身份证、取款用途和(银行)账号等,现场进行核实。而事发地东营的另一家建设银行网点,虽然取款限额抬高到3万元,但如果是“包红包”之类的事由需要提供类似结婚照片、家庭群信息佐证,必要时还要联系家属确认。

一通群魔乱舞,照出了多少无法无天的擅自行事、越界做法?国家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的银行业,同样需要遵守国家层面的统一约束,给用户以稳定预期,不能一家一个样、家家大变样,这让可能是普通公民、市场主体的业务办理者,随时处于摸不清状况的窘境。不管是不考虑实际情况、不分青红皂白的取款限额“一刀切”,还是各家银行各自为政的花样加码,都不仅要不得,而且必须尽快纠正。

更何况,调查、盘问一个普通公民的银行流水,从来不是一家银行有资格行使的权力,即便是办案机关,也需要经由法定程序才可以依法行事。而对取款人搞“有罪推定”、擅自代行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危害性,戕害的不仅是一家银行机构的整体信用与品牌,更是国家司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对反诈充分理解和配合的公民,不应该再被加码防控所伤害,这对反诈工作的顺畅展开绝非正向推动。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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