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北京市东城区部分影院未明确提示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观影,还有部分影院将观影优惠限定为身高1.3米或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观影优惠对象应覆盖所有未成年人,通过检察监督确保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政策落实。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
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时代国际影城,家长带着孩子准备看电影。 新华社发 (武纪全摄)
典型案例显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电影票“退票”“退费”问题,所涉网络票务平台注册地在北京市东城区,遂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发现,部分影院在网络票务平台没有对未成年人免票或优惠观影的政策作出明确提示,致使部分家长在网络票务平台按成年人价格为未成年人购票,到达观影现场发现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政策主张退票或者退费时,网络票务平台方仅提供观影券或其他补偿措施替代现金退款,退票、退费纠纷多发。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线上+线下”“数据+实地”模式开展进一步调查,固定网络票务平台购票页面截图、用户投诉记录等证据,实地调查影院是否明确提示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观影政策。经查发现,辖区内影院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场所均未对未成年人免票或优惠购票政策作出明确提示,多数影院现场购票场所将优惠观影的未成年人群体限定于身高1.3米或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缩小了应享受观影优惠的未成年人范围。以上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调查的基础上,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梳理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重点厘清五个问题。一是影院票价属性为市场调节价,影院对外售票的活动属于市场经营行为;二是市场调节价应符合法律要求,保障未成年人优惠观影属于影院的法定义务,不得规避;三是观影优惠对象应覆盖所有未成年人,而不仅限于未达特定身高的未成年人;四是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应由相关购票平台和影院在线上线下均做出明确提示;五是文旅部门负有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依规组织查处文化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
2025年3月,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文化管理职责,监督影院依法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场所作出明确提示,规范辖区内影院等文化场所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影院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场所均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予以明确提示,未成年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可享受优惠票价,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与网络票务平台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其与影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的提示和落实工作;建立“自查自检+定期巡查+投诉快速处理”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化辖区影院的规范化管理。2025年5月,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研发大数据模型等方式持续跟进,确保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政策落实。
最高检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和社会参与权、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重要措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核实中的作用,充分论证优惠政策的性质,准确界定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