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据证监会发布,经查,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优策投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指出,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2024年8月,一则“优策投资旗下三只基金在长安银行超12亿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在市场流传,其间优策投资曾在律师函中指出,长安银行上述私募专户违反协议约定开立网银,导致资金被划出。
2024年8月20日,长安银行发布声明称,经核查,相关媒体报道所称“12.52亿元存款丢失”严重失实,报道所用《账户余额明细表》的单据、印章、金额均系伪造变造,长安银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已受理侦办。
长安银行在声明中同时指出,优策投资的控股股东已向长安银行送达《致歉函》,并对外发布了《关于网络舆情相关事项的声明》。就优策投资内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警方已受理侦办。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