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伪造标识等违法行为。
惠州某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安全阀校验)及出具虚假的检测结果案
2025年10月23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1宗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安全阀校验)及出具虚假的检测结果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和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惠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伪造能源效率标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5年11月27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1宗伪造能源效率标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伪造能源效率标识的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整;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罚款8888元整;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二手格力空调室内机8台和能效标识、产品标签1箱。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