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玲 黄莉玲 “市场监管部门在医药领域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在会上说道。
12月17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也提到,专项行动坚持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据南都记者了解,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具体而言,一是坚持“快查速办”。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比如,我们迅速组织执法人员850多人次,调查10省市上下游企业40余家,快速查办上海信谊联合公司垄断案,及时制止、有力打击药品垄断行为。”刘健说。
二是坚持“严处重罚”。据刘健介绍,专项行动中查处的12起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两亿元。比如,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并在该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5名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形成威慑效应。
三是坚持“以案促治”。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多发频发,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发挥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强化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协同作战”。刘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消费终端。
“比如,我们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别降价95.8%和58.6%。”刘健说。
刘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编辑: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