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小的烟卡,成为司法审判的“主角”。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烟卡公益诉讼第一案”作出判决,就家长在某电商平台买到玩具“烟卡”一事,判决予以明确,相关店铺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分量不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围绕烟卡的“是非曲直”,争论始终尘埃未定。对于烟草企业、烟卡销售企业和电商平台来说,烟卡并不是烟草,何必“绞杀殆尽”?对于孩子家长,还有其他公众而言,烟卡与烟草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判决书中,法院用长篇幅分析论证了,为什么应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以及电商平台应履行的责任,表明了司法机关的态度,也为这场由来已久的争论拉上了帷幕。
不仅如此,法院判决直接切中了烟卡交易的要害。法院认为,“案涉合同将烟卡作为玩具在互联网上销售”“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代价,谋取商业利益,与现行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相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规定,将其归于无效。虽然是个案判决,也不具备判例法效力,但对于各级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很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对于经销企业和电商平台等,烟卡销售将始终处于一种“无效”的不确定状态,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拉扯和限制。
但是,也应当看到,法院判决并不“完美”。对于平台责任,即是否需要下架相关产品,并未在法院判决之中。法院认为,“该项诉请并非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且案涉店铺已停止经营”“案涉店铺烟卡商品销售链接已不存在”,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只涉及相关烟卡交易,而对于其他在平台销售的烟卡,并没有“掐住咽喉”。事实上,此次判决生效后,在一些主流电商平台,仍然能检索到大量烟卡产品在售卖。这样的诉讼效果,显然还不够令人满意。
司法判决并非万能丹药。对于戒烟这样的社会工程,更不能指望仅凭一张判决书就立竿见影。事实上,社会戒烟倡议数十年,共识共为还需要假以时日、累积寸功。在法院作出司法判决,首次认定销售烟卡“违反公序良俗”,要求相关店铺须向消费者退还货款等,迈出了重要步伐的同时,也应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推动戒烟不断向深入挺进。特别是烟卡,作为一种新型“衍生”产品,与未成年人抽烟成瘾的滋生蔓延,形成“无形互动”之势,有必要延伸管控触角,将危险苗头掐灭在萌芽阶段。
“烟卡公益诉讼第一案”落槌,见证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努力。还应看到,在案件审理之外,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很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还看不到烟卡的实际危险。在“温水煮青蛙”中,未成年人可能要付出不菲代价,需要未雨绸缪。平台辩称,尚无法律法规认定,烟卡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其实也是不争的事实。为公共利益着想,有必要加强立法,具体明确烟草“衍生品”的监管原则,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