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鼎泰厨·泰国料理(广州万菱汇店)在营业期间直播导致顾客就餐画面被展示,这引发热议。
图源:小红书网友发帖
1月8日,鼎泰厨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鼎泰厨对此深表歉意。公司已暂停相关直播,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迅速启动整改工作。
鼎泰厨已经暂停相关直播
仍有其他餐厅品牌直播露出顾客就餐画面
1月8日下午3点,南都湾财社记者现场走访看到,在营业期间,鼎泰厨万菱汇店并未进行直播,门店店员告知,直播已经在早前暂停。
就此事引发的争议,1月8日,鼎泰厨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此次直播过程中,门店未能妥善处理拍摄细节,导致部分顾客意外入镜,对其隐私造成了暴露与影响,鼎泰厨对此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我们已立即暂停相关直播,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同时,我们正在紧急制定更为严格的拍摄管理与隐私保护规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鼎泰厨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检视与完善内部管理流程。
走访鼎泰厨
企业官方公众号及大众点评显示,鼎泰厨拥有8家门店,分布在广州、惠州、东莞、深圳,首家门店在2019年东莞开设,万菱汇店则于2025年1月开业。鼎泰厨由东莞市鼎泰厨餐饮管理公司运营,创始人周华东持股33.33%。除了鼎泰厨外,其兄弟品牌还有鼎丰品味、52座cafe、野肆月球三个品牌。
除了鼎泰厨外,1月8日晚饭时间,记者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发现,还有餐饮品牌在门店进行直播,直播中仍可以看见部分顾客正在就餐的画面。
有律师称:顾客在餐厅仍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
也有律师称:餐厅有权借直播宣传,但建议提前告知顾客
对于餐厅未经告知便直播顾客用餐,广东至信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亚民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这主要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在侵权性质上,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商业直播与完全私密场合的侵权存在一定差异。尽管餐厅属于公共场所,顾客仍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其用餐行为不应被无限制公开传播,尤其是商业直播将顾客作为营销工具,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相比之下,在完全私密场合(如家中)的侵权行为通常更为严重,因为隐私期待更高。关键区别在于,公共场所的侵权常涉及“默示同意”的争议,而私密场合的侵权则不存在此类争议。
董亚民进一步指出,从法律角度看,若商家主张“默示同意”,则必须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以获得有效同意。这包括:在餐厅入口、桌台等显眼位置设置“正在直播”的明确标识;服务人员主动告知顾客直播情况;说明直播的平台、时间、范围等具体信息;并为顾客提供非直播区域的选择或拒绝参与直播的权利。法律上要求同意必须是明确、具体、自愿的,不能通过格式条款或默认选项获取,且顾客有权随时撤回同意。此外,直播平台则应建立直播内容审核机制,对公共场所商业直播设置更严格的准入标准。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则有不一样的看法,他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当前的讨论存在着一定的思维惯性。餐厅作为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其初衷多为安全防范,而店内直播在某种意义上是将已存在的监控画面进行实时公开,也是一种面向和邀请不特定对象的“社会监督”。当前社会对摄像头的依赖日趋增强,但并非所有场所都有安装摄像头的必要。
对于餐厅安装直播摄像头,宋儒亮认为,这或是一种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实时直播用餐场景是“线上餐厅”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同线上看房,直播餐厅用餐实况可以被视作是商家展示餐厅环境、吸引客流的一种线上营销手段。因此,这一行为可以被理解成商家行使经营权和自我宣传权的一种方式,其是符合商业目的的。
对于告知与同意,宋儒亮表示,“在互联网+餐厅,餐厅是公共场所,商家有权行使对餐厅的宣传、传播权,从平衡角度,建议商家对此作出说明、告知或征求同意为好,要做长久生意,不怕多宣传。”商家明确标识或进行告知,则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顾客不愿入镜,可主动提出,商家可想办法使其避开镜头,如果无法避免,顾客可以选择不进入该店消费。
宋儒亮认为,在公共场所、非丑化、且可能已有提示情况下,去认定其是否侵害肖像权或隐私权,存在着一定的讨论空间。而解决之道在于,“我们要理性审视监控的必要性,减少非必要公共场所的监控。另一方面,商家若采用直播宣传模式,应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可能应提供避免入镜的合理解决途径。此外,消费者需要意识到数字时代线下空间与线上曝光可能存在的关联,并根据自身的接受程度作出自己的选择。”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詹丹晴 实习生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