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严禁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AI快报
原创2026-01-12 16:54

1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对于死因明确的正常死亡,医疗机构需在死亡发生或家属申报后一日内签发死亡证明;亡故患者遗体在医疗机构临时停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此外,严禁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外包太平间,并严厉打击倒卖死亡证明、泄露逝者家属信息等行为。《规定》共十二条,从四大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死亡证明签发管理方面,包括死亡证明签发主体、死亡证明签发流程、死亡证明管理3个方面的规定;二是遗体暂存和转运方面,包括遗体暂存区设置、亡故患者遗体转运管理、遗体暂存区管理、亡故患者遗体及时转出4个方面的规定;三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面,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涉亡故患者服务范围、亡故患者及家属个人信息保护2个方面的规定;四是部门责任落实方面,包括部门协同监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政策法规宣传引导3个方面的规定。(同花顺)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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