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收费不超五千形同虚设 高额国际课程归谁监管?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教育
原创2026-02-10 09:25

除了1月底“爆雷”的新洲际教育,国际教育、留学机构倒闭的消息频频传出,北京“再来人留学”、天道教育、北京斯凯达国际教育等纷纷停办。另外,国际教培机构收费高昂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威学一百、新东方、犀牛教育等动辄缴纳十多万元的学费。而广州市教育局连续多年提醒学生家长,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校外培训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这些国际教培机构是否受《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约束?缴费学员的权益能寻求哪些保障?

高额收费

国际教培课包收费超过相关要求
广州多次提醒单次缴费不要超5000元

2021年10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各地要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另外,广州市教育局已连续多年提醒学生家长,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校外培训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

这样的规定,在这些国际教育培训机构面前形同虚设——这些机构动辄推出超过100课时、总价远超5000元的课包,并通常要求一次性交完全款。

南都N视频记者以家长身份致电广州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咨询国际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的问题。接线人员强调,按照规定,中小学生报读国际教育的培训课程一次性缴费不能超过5000。“如果一次性缴费超过5000元,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反映情况。”该接线人员还提醒,学生家长应留意查看该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在报读课程时可要求机构出示办学许可证,并优先选择有该许可证的机构。

学科培训

国际教育课外培训内容是否属于“学科类”?

在培训收费方面,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还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执行。南都N视频记者走访威学一百、新东方等机构时了解到,报读国际教育课外培训的既有高中生,也不乏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学员年龄横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那么,国际教育课程是否受上述要求的监督管理?又是否属于相关要求中列明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科目?

以广州市为例,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广州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基准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基准收费标准为70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基准收费标准50元/课时·人次,21—30人班型基准收费标准40元/课时·人次,31人以上班型基准收费标准35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然而,初高中国际教育的校外培训内容(AP、A-Level、IB、DSE、雅思、托福等)虽不属于国家课程标准,但学科同样涉及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那么,这类初高中国际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受这些通知的约束?国际教育课外培训的课时单价远超广州市要求的收费基准标准,有关部门应采取哪些监管手段?

脱离监管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之外的
中小学阶段学科类内容,受谁监管?

南都N视频记者以家长身份致电广东省教育厅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接线人员称,该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国家课程标准中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和素质类校外培训投诉,“按‘放管服’相关政策规定,针对国际教育、出国留学培训等,目前暂时没有作出强制要求。”

另外,该接线人员还提到,教育部门主要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问题,课程定价、收费、资金安全等问题不由教育部门单独负责,还涉及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出国留学培训机构通常以市场经营主体存在,至于这类机构属于哪个部门监管,要看具体出现的问题而定,例如,广告宣传出现问题就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是定价就找价格监管部门。”

对于中小学阶段国际教育、出国留学培训机构是否纳入教育部门监管的问题,南都N视频记者就该问题还咨询了广东省教育厅的信访热线。接线人员表示,接线人员指出,关键在于该机构的登记备案情况。“一些涉及课程培训的校外机构,需要在教育部门备案,并同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但还有一些机构的业务范围较广,涉及教育培训之外的业务,这类机构通常以公司的性质存在。若该机构没有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则要找对应的登记机关反映。”

律师意见

国际教育培训范围归属难界定
建议适度介入监管、家长应理性消费

针对上述情况,南都N视频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亘周,他认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仅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这两类培训的区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指“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以此类推,似乎不包含AP、A-Level、雅思、托福等国家课程标准以外的学习内容。

那么,国际教育学科培训应属非学科类培训吗?胡亘周认为,该规定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又是指“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培训”,而且国际教育类的培训内容亦不在《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等文件内,似乎也难定性为非学科类培训。这种状况目前难以用“非黑即白”的标准简单认定

“不过,结合‘双减’政策背景,我认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适度介入此类培训,尤其是实践中以雅思、托福培训为名义,实为提分升学的隐性变异类学科培训,更应该与有关部门一起协同予以查处。即使属于非学科类培训的,在价格等问题上,也应该有相应的限制。”胡亘周说。

“我曾就此类问题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探讨过,实践中确实认定难,介入难。”因此,胡亘周建议学生家长理性消费。首先应充分了解机构的合法资质和信用程度。其次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最后应保存好付款凭证,要求机构开具发票等。温馨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培训等领域的“充值”问题作出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但不乏诉讼成本高、执行难等风险。

采写:南都教育健康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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