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惠州龙门县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原工会主席李建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李建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侵吞公共财物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李建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龙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龙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李建龙,男,1963年8月出生。2002年后任龙门县公路局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9月后任龙门县公路局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路政、车辆通行年票等收费工作。2023年在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工会主席的职位上退休。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