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梅姨案”:张维平虽已执行死刑,仍可通过多方取证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6-03-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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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3月23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代理杨妞花被拐案的王文广向南都N视频记者分析,根据司法实践,这类热度高的案件,不排除在庭审后期公布当事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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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报道。

南都此前报道,近期,经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从增城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网,多年过去,她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民警介绍,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的“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现阶段,警方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

“在刑事案件中,没有法律规定在什么阶段公布嫌疑人照片。”3月23日,杨妞花被拐案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向南都记者指出,“根据司法实践,这类热度高的案件,不排除在后期庭审阶段对外公布庭审细节,届时可能会有当事人照片。”

王文广表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梅姨”在共同犯罪中参与“卖孩子”,应该定性为拐卖儿童罪的共犯。“无论是参与拐还是卖,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是一样的,‘梅姨’在当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应当定性为主犯。目前了解到,‘梅姨’与9名被拐儿童相关,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特别严重的情节,可能会被判死刑。”

“我认为目前的侦查重点是‘梅姨’究竟参与拐卖了多少名儿童,是否还有其他团伙成员。案件调查时间久,取证相对困难,这是拐卖儿童犯罪的共性,再加上当时交易的方式原始,一般都是现金,为侦破案件增加了难度。”王文广向南都记者表示,不过,现在侦查手段越来多样化、科技化,新型侦查手段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海量信息进行挖掘分析,“相信必能深挖严查出‘梅姨’的犯罪事实”。

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淼锋提到,虽然主犯张维平已被执行死刑,“梅姨”到案后供述的有关犯罪事实,无法进一步与其核实,“但是可以通过受害家庭、儿童收养家庭、受害儿童,以及其他同案人员来依法取证,固定有关犯罪事实”。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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