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放1万个车位补贴,单户业主最高可补4000元

南都N视频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6-03-27 17:54

3月2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盘活新建商品房项目存量车位(库)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至6月30日,对惠州购置停车位业主发放10000个车位补贴,单户业主购买停车位,最高可申领补贴金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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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市民在惠州购买价格不低于2万元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库),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即可申领财政补贴。每户商品房业主最多可申领2个车位的财政补贴,超出部分不予发放。子母车位、连体车位按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车位数量核算补贴名额与标准。

具体到补贴金额,《措施》规定,按车位成交价格补贴分档执行,成交价格2万元(含)-5 万元(不含)的,每个车位发放1000元财政补贴;成交价格5万元(含)以上的,每个车位发放2000元财政补贴。全市补贴名额总量控制10000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排序,额满即止。补贴资金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承担,即市与区按4:6的比例分担,县域范围的全部由各县承担。

惠州市住建将搭建全市统一的车位补贴名额管理机制,自然人完成车位网签备案后,系统自动按网签备案的时间戳排序,实时锁定补贴名额,10000个名额满额后,系统自动关闭名额锁定功能,后续网签的车位不再享受补贴资格。

此次补贴申领与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补贴申请资料收集、报送的责任主体,需在业主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符合条件业主的资料收集、真实性核验与汇总,向项目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统一报送补贴申请资料。购买业主若遇到开发企业注销、破产、清盘,无法履行汇总报送责任的,无故拖延、推诿,未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报送资料的,业主可自行向项目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统一报送补贴申请资料。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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