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养殖场尾水直排考洲洋被查,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南都N视频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6-03-29 20:02

日前,惠东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一起环保违法案件,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市泰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其养殖场在养殖南美白对虾时,将尾水通过管道排入考洲洋,涉嫌违法设置入海排污口,被要求6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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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2月5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市泰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位于惠东县黄埠镇盐洲望斗村地段的养殖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在养殖南美白对虾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尾水未经妥善处理,直接通过管道排入考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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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后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RC250500148-01)显示,尾水中悬浮物浓度为70mg/L、化学需氧量为17.0mg/L、总氮为2.98mg/L、总磷为1.32mg/L。此外,该养殖场入海排污口的设置未经科学论证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涉嫌违反环保法规。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入海排污口位置需科学论证并备案。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于2026年2月25日正式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改正违法设置入海排污口的行为。如逾期不改正,将面临罚款、强制关闭或拆除排污口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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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已停止养殖

2026年3月2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养殖场现场送达决定书。送达回证显示,该企业已停止养殖,现场无员工,因此无人签收。

目前,相关问题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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