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被立案,计较0.1元绝非小题大做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4-19 21:31

又见“反向抹零”被立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4月16日通报称,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龙江镇某餐饮店就餐,实际消费156.9元,结账时实收157元,结账单显示“优惠-0.1元”。

龙江市监所调查发现,该餐饮店收银系统设置的计算逻辑不合理,导致部分顾客实际消费金额被以“四舍五入”方式向上取整结算,出现所谓“反向抹零”现象。针对该行为,龙江市监所已依法对涉事商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些地区的餐饮行业就曾流行“四舍五入”做法,商家多收个零头,而顾客则送个零头,在很多人看来也不是多大的事情。但是,存在并非合理,从现行法规看,这种做法根本经不起检视。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同样明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立法如此规定,其目的不外乎有三: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须知零头再小,也事关消费者权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不能容忍“反向抹零”,让顾客“吃暗亏”;二是维护诚信原则,自古以来,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二字,买卖公平、童叟无欺,“反向抹零”的做法,与诚信原则背道而驰,不能视而不见;三是稳定市场价格,零头虽少,但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经年累月的零头绝不是小数目,解决了“反向抹零”的问题,才能更好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

回看这起案例。涉事商家“反向抹零”的做法,完全符合“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特征,直接违反了“明码标价”的价格法规定。虽说涉案的金额仅为0.1元,但同样应归入违法之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据涉事商家工作人员回应称,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其实系“系统四舍五入自动所致”,问题是,究竟是人服从系统,还是系统听人的话?把责任一股脑儿踢给“系统”,也推卸不了商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近年来,此类案例颇多,比如2023年扬州某糕点店多收0.04元被处罚款2600元,2025年重庆永辉超市因“分位四舍五入”收款公开致歉,等等。对于那些与法律规定、与市场法则格格不入的错误做法,需要以法治的目光来审视、来纠正,在一次次“计较”中,真正把法治的精神立起来,让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反向抹零”0.1元被立案,对涉事商家是当头棒喝,对其他商家也是一次法治教育课。在市场经济中,唯有尊法者乐,唯有守法者久,这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为。

文|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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