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修改提上日程,学者建议立法明确律师诉讼主体地位

南都N视频APP · 察时局
原创2026-05-11 17:27

当前,律师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如何以此为契机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备受业界关注。2026年5月9日,京都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新时代刑事司法前沿研讨会在京举行。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京都刑委会顾问樊崇义在会上表示,律师法修改是提升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的关键。修法中,首先应厘清律师职业定位,打破单一“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界定,明确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主力军、独立诉讼主体、社会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的三重法定身份。

此外,樊崇义还建议,律师应树立诉源治理与合规服务的理念,推动法律服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助力矛盾源头纠纷的化解,要从政策转化为治理,特别是社会治理。此外,还应熟悉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的办案工具,以达到高质量办案的基本要求。

图片

著名诉讼法学家、京都刑委会顾问樊崇义。

法律服务应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

为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发展需求,律师办案质量提升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樊崇义表示,当前律师办案的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重结果轻程序”,“重关系轻证据”,“重口头表达、轻文书规范”的倾向。同时,部分律师专业能力不足,知识结构单一,对新兴法律领域研究不深,证据的审查、案件事实的梳理、法律的论证能力薄弱,难以应付复杂重大疑难的案件。

此外,樊崇义还提到,有的律师办案流程不规范,受案审查不严格,风险告知不足,案件材料不全,法律文书粗糙。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律师个人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案件质量。

面对上述问题,律师应如何自身能力及办案质量?樊崇义建议,律师应树立现代化的司法理念,铸牢办案质量思想根基,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统一。同时,律师应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核心任务,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做到天理、情理、法理的有机融合。此外,律师要强化证据意识,一切以证据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精准构建事实逻辑与法律逻辑,以免主观臆断。全国律师都要把以证据为核心的辩护体系规范起来,来规范自己的工作过程。

樊崇义还建议,律师应树立诉源治理与合规服务的理念,推动法律服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助力矛盾源头纠纷的化解,要从政策转化为治理,特别是社会治理。此外,还应熟悉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的办案工具,以达到高质量办案的基本要求。

 

建议修法明确律师法律定位

自1997年实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经过4次修改。当前,律师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第5次修改已提上日程。

樊崇义认为,律师法修改是提升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的关键。修法中,首先应厘清律师职业定位,打破单一“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界定,明确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主力军、独立诉讼主体、社会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的三重法定身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王俊峰曾对此表示,律师法的修改是整个律师行业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通过此次律师法的修改,希望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明确我国律师的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律师执业的管理,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与组织形式。

樊崇义还建议,应以律师法修改为契机,强化律师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精准办案的核心本领。如深化法律知识学习,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更新,精确理解裁判规则和司法精神。同时,要提升证据的运用能力,规范调查行为,严格审查证据,强化质证技巧和辩论能力。

樊崇义还提到,此次律师法修改,还应当明确律师需加强新兴专业领域和专业钻研,要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证券期货、刑事合规、公益诉讼等方面精耕细作,走专业化道路,走精细化的发展道路。同时,熟练运用司法工具,掌握在线诉讼、电子送达、专业检索、文书制作等技巧和技能,提升办案的效率和规范水平。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