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一份最新配套文件,给市场上那些“躺睡”多年的自持商品住房、自持商办物业打开了一扇门——自持物业经批准可以转为可销售物业了。
这不是一句空话,文件把“怎么转、补多少钱、分几步走”全部写清楚了。下面用大白话为你划重点。
哪些房子能“解冻”?
两类自持住宅可以申请转成可售商品住房:
“定自持”项目:当初土地出让文件里就写明要自持的;
“竞自持”项目:当初没要求自持,但开发商通过“限地价、竞自持”拿地时承诺自持的那部分面积。
另外,自持的商办物业(比如写字楼、商铺)想转成可售商办用房的,也按这个规则办。
不是想转就能转,要看“去化周期”
最关键的门槛:你房子所在的行政区和板块,一手住宅去化周期都要低于18个月。
简单说,就是当地新房库存不能太高。如果库存消化周期超过18个月(警戒线),暂时不能转。但如果为了化解高风险企业困难,各区可以报请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特批。
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算法很有讲究
这是市场最关心的问题。文件给出了一个“双时点评估、差额取高”的公式,不复杂:
首先,算两个时间点的差价。
原出让时点:当初拿地的时候;
现受理时点:你现在申请办手续的时候。
每个时点都要算出:
——假设这批房子已经是可销售状态,值多少钱(A)
——假设这批房子继续保持自持状态,值多少钱(B)
那么这个时点的差价 = A - B
其次,两个时点的差价,哪个高就按哪个补缴。
可以分批卖,首批至少20%
考虑到企业资金安排,允许分最多三批次申请转可售:
第一批转的面积,不能低于原自持面积基数的20%;
每批次的土地出让金必须缴清,才能申请下一批。
针对按“自持折扣”拿地的商服项目
有些商服用地当初出让时,地价是按“市场评估地价×(1-0.3×自持比例×自持年限÷出让年限)”打折算的。
如果这类项目现在想调整自持比例或年限,补缴公式更简单:
补缴金额 = 现时点评估地价 × [(调整后的系数)-(调整前的系数)]
其中系数就是括号里的“1-0.3×自持比例×自持年限÷出让年限”。同一项目有商业和办公两种用途的,分开算。
办理流程不复杂
向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部门联合审查 → 区政府审核 → 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批;
拿到批准函后,申请签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补缴出让金 → 房子就可以正常卖了。
有效期只有1年,抓紧窗口期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不过也留了其他可能:如果国家、省、市有新政策,或者实操中发现新问题,可以按程序调整。
来源:南方+
编辑:李思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