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产品均已停止生产!欧普照明:不合格产品为旧国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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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5-14 14:21

近日,欧普照明的3批次护眼灯样品因“谐波电流”项目抽检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不合格产品。

5月14日,针对此次抽检事件,欧普照明相关人士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被抽检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主要是因为生产时参考的是旧国标而非新国标,目前相关型号产品均已停止生产,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质量及标准切换管理。

8批次照明光源及灯具抽检不合格

涉及欧普照明、松下电器等品牌

据了解,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发布了2025年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共有8批次照明光源或灯具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不合格产品,涉及松下、欧普照明等多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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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检出的不合格产品覆盖多品牌多品类,包括标称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欧普照明”牌LED球泡;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Panasonic”固定式灯具等。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谐波电流是本次抽查的主要不合格问题,8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存在该项指标不合格。同时,本次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的备注里,不合格的3批次欧普照明产品均进行了复检,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

据了解,谐波电流限值项目是指由设备或系统引入的非正弦特性电流。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规定灯具属于C类,即照明设备,C类设备限值分为有功输入功率大于25W和不大于25W两种限值。不合格会增加线路损耗,浪费电网容量,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对电网续电保护、自控制装置和电器产生干扰造成误动作等危害。

欧普照明: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于新国标实施

目前相关型号产品均已停止生产

针对此次抽检结果,欧普照明相关人士于5月14日回应记者称,针对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5年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司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高度重视。

“本次涉及的三款产品:LED-BPZ220/6-E27-12(2024年3月生产)、LED-BPZ220/12-E27-25(2024年4月生产)、LED-BPZ220/9-E27-31(2024年5月生产)均生产于2024年7月1日新国标实施之前,对应生产阶段执行符合当时有效的国家标准 GB17625.1-2012。本次涉及的‘谐波电流’指标属于电磁兼容相关技术项目。上述相关型号产品均已停止生产,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质量及标准切换管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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