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这些村组利益!惠东平海征地范围扩大至1700余亩

南都N视频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6-05-18 19:13

近日,惠东县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惠东府告[2026]39号、48号)。因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平海镇部分村集体土地面临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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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4月中旬发布的初版公告,本次调整后的征地红线范围进一步扩大,总面积增至113.4085公顷(约合1701.13亩)。

征收面积扩大,涉及村组增多

根据最新发布的《惠东府告[2026]48号》文件,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平海镇东和村、佛园村地段。对比前后两份公告,可以发现此次调整不仅扩大了面积,还增加了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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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面积变化看,从原先拟征收的90.8036公顷(1362.05亩),增加了约22.6公顷,扩大至113.4085公顷(1701.13亩)。从征地范围看,除了原有的平海镇东和村经济联合社及坑口、洞上、高洋尾、輋背等经济合作社外,新增涵盖了佛园村小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注: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及官方公布的《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为准)。

5月12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据公告安排,惠东县人民政府将于2026年5月12日至5月26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正式进场,对本次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详细的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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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呼吁,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相互知照,积极主动予以配合。最终的调查结果将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严禁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在此特殊时期,为了维护公平的征地秩序,公告中特别划出了“红线”。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如果违反规定擅自进行抢栽抢建,对于这些“突击”增加的部分,政府在后续补偿中将一律不予认可和补偿。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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