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核准刘建军交通银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这意味着,这位银行业老将在担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之外,再添首席合规官的重任。
截至目前,六大国有行中,除邮储银行尚未披露首席合规官人选外,其余五家国有行的首席合规官均已上任。除了交通银行,另外四家的首席合规官均由行长兼任。受访专家认为,一方面,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能快速满足监管要求、避免人员衔接不畅,且不需要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另一方面,行长兼任合规官也能将合规要求直接穿透到业务最前沿,避免业务与合规“两张皮”。
交行老将再担新职
刘建军于今年2月份被交通银行聘任为首席合规官,此前他已经是该行首席风险官。
简历显示,刘建军,1967年生。从2023年6月起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曾任交通银行首席专家,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控案防办主任,北京市分行行长,北京管理部(集团客户部)总裁、常务副总裁,吉林省分行行长、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长春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北京市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等职务。
此番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意味着这位经验丰富的银行业老将在临近退休前再获重任。
交通银行增设首席合规官,与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密切相关。《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
在时间上,《办法》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为施行之日起一年。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这也就意味着,2026年3月1日为整改完成的最后期限,金融机构必须在此之前设置首席合规官一职。
国有行首席合规官多由行长兼任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国有行中,除邮储银行尚未公布首席合规官人选之外,其余工、农、建、中、交五大行均已公布人选。
除了上述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于2月13日同意聘任行长王志恒兼任该行首席合规官;同日,中国银行董事会同意聘任行长张辉兼任该行首席合规官;建设银行于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行长张毅兼任该行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工商银行则于3月28日发布公告称,聘任行长刘珺兼任该行首席合规官。
五大国有行中,除了交通银行,其余四家均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一职。
事实上,《办法》对于首席合规官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这一情况也作了明确规定。《办法》称,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也可以由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由金融机构行长(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从效率层面看,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能够快速满足监管要求、避免人员衔接不畅,同时依托行长对全行经营的全面掌控,推动合规管理高效落地。更关键的是,《办法》明确规定,由金融机构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的,不受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这一制度安排为“行长兼任”模式提供了政策便利。
不过,他认为,也要看到在权宜之计之外,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是银行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面对复杂的监管环境,银行需将合规深度嵌入战略决策层,避免“业务与合规两张皮”;同时,强化高层责任,推动合规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治理”。
“行长兼任合规官能将合规要求直接穿透到业务最前沿,成为战略决策的‘导航仪’,这正是监管层推动‘合规从高层做起’理念的最强实践。”田利辉强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