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记注意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对中建某局作出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承建的宝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处以罚款51万元。
据信用广东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详情显示,涉事事故发生于2025年12月23日13时30分许,地点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宝嘉食品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该起高处坠落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7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建某局作为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两项突出问题:一是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未发现并消除项目现场孔洞防护不足、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的安全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公布《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宝嘉食品产业园项目“12·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宝嘉食品产业园项目“12·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洞口安全防护、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分析认为,中建某局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宝嘉食品产业园(嘉康)项目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重点民生工程,占地面积近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8.9亿元。园区规划建设综合加工中心、智享冷链中心、综合配套中心、污水处理站及门卫动检等设施。建成后年加工能力将达生猪50万头、牛6万头、羊20万只。项目预计2026年底全面建成,2027年正式运营,年产值目标达34亿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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