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稳定可预期,比执法频度和力度更重要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6-04 23:44

2024年,安徽芜湖润涵仓储物流公司因“一年被执法检查超100次”登上热搜,引发舆论对“扰企式执法”的广泛批评。随后,芜湖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这家公司再也没有相关部门上门进行执法检查或其他形式的走访了。颇具戏剧性的是,近日,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芜湖市交通运输局“不履行法定职责”。

该公司起诉交通部门的起因是,2025年6月,该公司在同一场地、同一环保配套下拆解了3艘船舶,环保部门现场勘验确认合规。两个月后,公司申报另一艘船舶的拆解及国家补贴时,却被环保部门告知其不具备拆船资质。环保部门的解释是:排污许可证按法人主体核发,企业之间不得共用。

润涵仓储物流公司确实是与另一家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合作,从技术上看,环保部门的这个解释并非没有道理。问题在于,为什么同样的场地、同样的合作模式,6月份可以,8月份就不可以?如果6月份的3艘船本身就是“违规拆解”,当时的现场勘验为何判定合格?如果当时的判定没有问题,8月份的结论又为何截然相反?

润涵仓储物流公司负责人说,自从被媒体报道后,就没有相关部门再来检查了。他用了“冷落”这个词。从“高频迎检”到“无人问津”的转变,很难不让人产生一种感觉:企业把问题闹大了,于是有关部门从“过度热情”走向了“过度谨慎”,既然查你会惹麻烦,那不如干脆不来。至于标准本身,也从过去的“可松可紧”变成了现在的“就紧不松”。这是一种系统性的风险规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严格按条文办总不会出错,但企业的预期却被打乱了。

这起事件的核心问题,并不是执法检查“多”还是“少”,执法力度“硬”还是“软”,而在于规则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同一场地、同一环保条件,6月合格、8月不合格,这比检查太多更让企业无所适从。检查多,企业可以配合;规则变来变去,企业没法做生意。

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追求的既不是高频检查,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清晰、稳定、可预期。企业需要知道,什么样的条件对应什么样的结果,今天合规的事情明天不会突然变成违规,过去被认可的做法不会毫无征兆地被否定。这比宽松还是严格更重要。

“综合查一次”改革的初衷是好的,避免重复检查,给企业减负,但改革不能只解决“查得太多”的问题,还要解决“没人管了”的问题,更要解决“标准忽左忽右”的问题。企业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一个明确的说法,让它知道能不能拆、怎么拆,无论“行”还是“不行”,都比“6月合格、8月不合格”要好。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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