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公布《盐田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 “1·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1月12日16时20分许,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青蓬路1号),发生了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1名施工人员在1栋1单元首层内进行内墙修补作业时坠落,导致重伤。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项目名称为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青蓬路1号,北临梧桐山大道及盐排高速,西临盐田路,南邻青蓬路。
该项目于2025年4月10日开始动工,目前,正在开展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7年12月竣工。
项目位置示意图。图源:调查事故报告
据了解,该项目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等,现有从业人员130人,下设办公室、人事部、工程部、咨询部、财务部等部门。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据其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世界500强第16位、全球最大建筑投资建设集团、国务院国资委直管上市大型央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4月10日,该公司与深圳市盐田安居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为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分包。2025年7月14日,该公司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负责该项目的劳务分包。
登高作业时不慎坠落
一工人重伤昏迷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天上午,班前安全教育会后,修补班组长黄某宣安排了4名修补班工人在1栋1单元进行作业直至上午下班。
12时30分,4名工人继续进入1栋1单元首层作业,其余3名工友分别负责混凝土调色、刮腻子、打磨等事务,工人井某立负责混凝土修补(登高作业,高度为1.93米)。
项目工地及事发楼栋。图源:调查事故报告
事发时4名工人分散在不同区域,相隔约8米,有遮挡,相互无法看到。
16时20分许,工友听到井某立的求救声,前往查看,发现井某立坠落。当时,井某立坐在楼面上背靠盘扣架,面部右侧眉骨处有伤口,身上有穿戴安全带但是没有系挂,安全帽掉落在身旁,身旁有呕吐物。
事故人员坠落位置。图源:调查事故报告
工友见状马上通知同一层作业的其他工友前来施救,同时通知班组长黄某宣、安全管理员鲁某清、项目负责人何某春赶往现场。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鲁某清安排人员把井某立身上的安全带解开,后由工友将井某立背出现场,随即鲁某清安排了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部车辆将伤者送往深圳仁安医院救治,由于伤者伤情较重,当夜转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调查事故报告显示,该起事故造成1人重伤。伤者井某立,受伤后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处于昏迷状态。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统计,截至事故调查报告完成日期,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8.6万元,主要为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家属日常消费(交通、食宿)等事务性费用。
作业平台不符合相关规定
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经查,关于事故的直接原因,调查组认定如下:
☛ 涉事作业平台不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平台的脚手板未铺满且未固定,作业平台未按要求设置临边防护。
作业平台。图源:调查事故报告
☛ 涉事工人井某立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和安全带),导致本次事故。
以上情况说明井某立作业时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明知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仍未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导致坠落时受伤严重。
劳务分包单位多人及总包、监理单位
均被建议追责或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 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井某立,男,58岁,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杂工,负责修补、抹灰等工作。其在进行修补混凝土作业时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坠落受伤,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受伤严重,至今仍在昏迷,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建议由盐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凌某全,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何某春,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负责人;
鲁某清,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 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盐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重庆市津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对事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建议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涉事施工总承包单位
此前在深中标多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该涉事项目此前已被盐田区列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名单。
相关报道↓↓
多个国企项目上“黑榜”,部分企业被反复“点名”!深圳官方近期通报
而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在深圳表现活跃,除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外,还先后中标了多个重点工程。
包括西乡街道盐田社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施工Ⅰ标、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施工Ⅰ标、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施工Ⅰ标、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以及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主体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等。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
编辑: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