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出公积金新政:贷款年龄上限提至68岁,外国人也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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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6-08 18:40

继4月30日“穗八条”楼市新政之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楼市新政。

6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6月9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此外,在穗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士,也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等等。

该通知有效期5年。原《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于2026年6月9日到期,在此次新通知出台后同时废止。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此次公积金新政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七项。

一、在现有购房贷款的基础上,增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类型,明确其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程序及担保方式等,旨在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特别是适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翻建等实际场景。

二、放宽持有护照的外国人申请条件。将原规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调整为“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或“具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降低在穗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士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使其能平等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有利于广州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新增不予贷款情形:贷款住房或抵押物建筑结构不完整、不能自由上市流通的(销售型保障性住房除外),贷款住房被设立居住权的;申请人与父母、子女、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离婚一年内申请人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同一借款人以同一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增情形旨在防范房屋难以变现、虚假交易、借离婚套取贷款等风险,堵塞实操漏洞,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四、调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调整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0+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提高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五、调整二手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认定方式。由“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调整为“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以确保贷款额度与房屋价值相匹配,降低抵押物不足值的风险。

六、新增“不超过贷款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使贷款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挂钩,既保障借款人权益,又防范贷款期限超出资产有效存续期所带来的资金风险。

七、根据最新规定更新调整相关政策内容。包括贷款期限、退休年龄计算等。其中,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按63岁计算。确保办法与国家及省市最新政策要求同步,与我市其他贷款政策文件保持一致,提升政策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值得关注的是,明确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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