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涉外审判人才研修班在广州举办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6-07-09 18:22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吁青 罗洁 谢谜 唐潇   7月6日至8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联合主办的大湾区涉外审判人才研修班在广东法官学院举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图片

培训现场。广东高院供图

当前,我国正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外向型经济特征非常鲜明,对法官跨法系思辨水平和涉外司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香港拥有成熟的普通法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司法规则体系及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是我国对接国际法治的重要窗口。

此次研修班围绕“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特色与普通法体系,深度解析两地制度差异和法律适用关键要点,旨在搭建内地与香港法律人才常态化交流渠道,共同推进司法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司法保障。

研修班立足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优化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内地与香港司法规则衔接,聚焦跨境商事审判难点,结合两地法律制度差异开展专题研修。

林定国作首场授课,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资深大律师围绕普通法的对抗制、香港合同法、担保法等核心领域,精准回应跨境金融、跨境担保、跨境投融资等新业态司法裁判需求,着力提升大湾区涉外审判队伍跨境纠纷精准裁判能力。

研修班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与对话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法院与法官角色定位、两地担保法律异同等前沿实务问题深入交流,打破思维壁垒、融通裁判理念,实现专业经验互学互鉴、司法智慧双向赋能。

据了解,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每年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约占全国三分之一,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约占全国三分之二。

近年来,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粤港两地持续深化司法协作与规则对接,先后推出跨境破产互认、港资港仲裁、港澳调解员参与内地纠纷化解等一批全国首创、可复制推广的法治成果,出台三项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衔接专项指引,打通三地司法协助直办通道,常态化开展法律规则比对和典型案例研讨,为“一国两制”下不同法系深度融合积累了宝贵司法经验。

2025年,广东法院受理涉港民商事纠纷近2万件,适用香港法律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派员全程指导,广东高院副院长李克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丁国荣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

广东22家中院和专门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以及湖南、广西、海南三省(区)共百余位涉外审判骨干参加研修。

“本次研修班,香港高等法院资深法官、香港资深大律师为我们系统讲授香港担保法原理等核心内容,深度剖析两地制度差异和法律适用的关键要点,并通过互动交流、对话研讨等创新教学模式,搭建起内地涉外审判与香港普通法实务双向互通的专业桥梁,可以说每一场授课研讨都是湾区司法融通互促的生动演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张筱锴坦言道。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建华认为,本次课程具有很多的特色和亮点,邀请了香港资深法官、资深大律师全程授课,实现了两地法律专业人士之间的良性互动。

“让我们既能深刻认识到,内地和香港法律体系并非互不相交的航道,而是能立足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互补融通的治理路径;也能在较短时间内,对香港担保法、公司股份押记等的相关法律基本逻辑有了更好的了解;还从不同法域视角对法院与法官的角色定位和司法职能发挥有更深入全面的省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法官陈福林认为。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官汤璇表示,每一份涉外裁判,都是世界观察中国法治的窗口,唯有心怀“国之大者”,方能明断是非,唯有不忘初心,努力精进,才有能力传递中国法治强音。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