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让用煤气罐,楼里又不通燃气,我们怎么做饭?”
日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力诚凯怡湾4栋的业主反映称,该楼栋交付十多年后,始终未能完成燃气入户,仅能使用瓶装液化气或者电磁炉进行烹饪。而今年7月下旬,物业通知楼栋内严禁瓶装液化气进入楼栋,让楼内住户做饭更加不便。
为什么该楼宇迟迟不能做到燃气入户?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到,虽然该楼宇性质为住宅,但燃气公司勘探后发现,楼宇不具备天然气管网铺设、通气使用条件。而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楼宇还暗藏猫腻。
全楼被通知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住户使用全电厨具遭遇多次跳闸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阳光家缘平台(简称“阳光家缘”)显示,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的力诚凯怡湾由广州超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共有4栋,共有住宅1103套,其预售证于2012年4月发证。根据预售款监管账号注销时间推断,该项目的竣工时间不晚于2014年10月。
力诚凯怡湾小区内一景。
家住小区4栋的业主杨先生和杨太太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从2020年左右搬入小区。从搬入开始,他们就发现楼里没有通燃气。
“因为习惯了用煤气瓶,所以我们也没有太在意这个细节。”杨太太表示,从入住开始,家里一直都用瓶装液化气给灶台生火,再加上电磁炉作为补充。因此,没有燃气入户这一问题,此前基本没有困扰他们的生活。
事情的变化始于今年7月中旬。18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在4栋公告栏张贴了一张告示,要求所有住户立即停止使用瓶装液化气,并禁止瓶装液化气配送至楼内。
该告示还要求,具备管道天然气条件的住户,尽快申报开通管道天然气;不具备条件的住户,建议改用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全电厨房设备。
记者在杨先生家里看到,厨房内原有一个燃气灶,但因没有燃气供应目前已停用。时值中午饭点,杨先生和杨太太只能用电磁炉简单煮点面条果腹。
杨先生家中原用于接入瓶装液化气的燃气灶。
杨先生告诉记者,燃气公司之前勘探发现,4栋并不具备天然气管网铺设、通气使用条件。而全楼采用全电厨房设备,就会在短时间内给全楼带来不小的用电负荷。“好几次到晚饭饭点,大家同时用电磁炉煮饭,就遇到跳闸。”他说。
杨先生的邻居是租户。她们告诉记者,原有的煤气瓶已经被收走,同样无法生火做饭。
“目前放暑假,我们现在是两三个大人带着好几个小孩一起住。中午简单用电饭锅或电磁炉煮点粥和面条,晚上只能叫外卖。”该租户表示,她已经向房东反映目前的问题。“如果接下来还是通不了煤气,我们会考虑搬走换地方住。”
4栋为全小区唯一无燃气入户楼栋
开发商及小区物业均未回应争议问题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注意到,小区的1-3栋入口处,均有黄色的燃气管道,顺着楼体将天然气输送至每一户,而唯有4栋入口处并没有燃气接入。
小区3栋入口,可见黄色的燃气管道。
那么,为什么同一小区内,并非所有楼栋都能做到燃气入户?记者发现,1-3栋和4栋内部结构存在不小的差异。
以3栋和4栋的对比为例。楼栋内部的火警疏散指示图显示,3栋一层共有8个单元,其中有两房一厅和三房一厅这两种户型;而4栋一层共有13个单元,其中5个单元为两房一厅的户型,其余8个单元均为形似公寓房间的单房户型。
3栋(左)和4栋(右)火警疏散指示图显示,楼内结构有较大差异。
此前,有网传消息称“开发商在燃气公司将4栋备案为公寓性质”。不过,杨先生的房产证上明确写着,房子为住宅性质。阳光家缘平台也显示,4栋的2至31层所有的户型均为住宅。
业主的购房合同上,亦在交房条件一栏写明,项目工程交付需满足供水、供气、供电等条件,并取得公共服务单位出具的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证明文件。
对此,记者尝试联系小区物业管理方及开发商以了解情况。小区物业管理方,广州诚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接线人员在接到记者来电后,声称“领导已外出”,并记下记者电话信息后表示“让领导回电”。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获得任何回复。
随后,记者拨打广州超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阳光家缘平台备案的电话时发现,该号码为空号。
官方透露项目报建不含燃气配套工程
将联合多方全面研判楼栋改造可行性
走访结束后,记者分别发函至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塘镇人民政府以及小区管道天然气供应商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7月31日,新塘镇方面对小区4栋禁用瓶装液化气及楼栋性质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回应中透露,新塘镇在近期开展全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该小区部分住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瓶装燃气,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因此新塘镇依法向物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完成用气隐患整改。
新塘镇方面表示,小区4栋房产证载明房屋用途为住宅,而燃气公司明确,房屋类型无需向燃气企业备案,业主所说“燃气公司备案为公寓”属于误解。该项目报建及验收标准为毛坯交付,规划建设范围水电仅安装至入户位置,不含燃气配套工程,亦未查找到开发商在验收环节作出与燃气配套相关的书面承诺或正式说明。此外,项目暂未发现规划报建、竣工验收存在违规情形。
新塘镇方面亦补充说明,该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文约定交房需取得永久供气证明,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对交房标准、供气交付条件作出修改,约定交付房屋时开发商无需提供永久供气证明。因此,开发商是否应当配建天然气管道,相关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判定。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简称“东部燃气公司”)在回应中也表示,网传该楼栋在燃气公司的备案是“公寓”性质的说法并不属实,同时强调小区开发商并未向公司递交关于4栋报装建设验收的相关资料。
据东部燃气公司透露,7月21日公司方面会同属地城管部门对4栋厨房现场管道燃气用气条件开展了实地核查。核查发现,该栋厨房现状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风良好、给排气通畅等安全条件,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故不具备燃气安装及通气使用条件。
新塘镇方面表示,下一步将联合规划、住建、城管、东部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全面研判楼栋改造可行性,研究针对性、可落地的整改优化措施,全力争取满足管道燃气安装使用条件。
若经专业研判及技术论证,楼栋无法通过改造达到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标准、不具备通气条件,新塘镇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民生保障举措,针对居民担忧的高峰期做饭导致跳闸等问题,通过完善供电配套、优化用电保障等方式,满足住户日常居家使用需求。
关于该楼栋燃气入户改造的相关进展,南都N视频记者将持续关注。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陈卓睿 实习生 田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