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最高法受理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占比约5%至6%,每年接近1000件。”8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26)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李小梅披露了这一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李小梅发言。
李小梅介绍,政府依申请公开进行答复在行政行为中占比并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位居行政行为前列。但进入诉讼程序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行政诉讼中的占比则相对靠前。以最高法院为例,每年受理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约1.2万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诉讼占比约5%至6%,每年接近1000件。
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一个显著特征是衍生诉讼现象突出,所谓衍生诉讼,是指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其他行政争议中“衍生”而来的诉讼。李小梅介绍,实践中,大量此类诉讼实质上不是为了获取信息,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行政机关施加压力,背离了知情权获取的初衷。
基于审判实践,李小梅建议,应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从“后端纠偏”转向“前端治理”。她认为,许多争议始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前端环节,法院可以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在大型项目开展前为行政机关提供合法性审查支持,从源头减少后期复议和诉讼。
根据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落实同样关键。”李小梅认为,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不予公开类型须复议前置,但目前各地把握标准不一。因此复议机关应加强对复议前置工作的完善。
此外,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之外,加强主动公开是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的关键环节。李小梅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领域是诉讼高发区,如能按照规定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相关诉讼将大幅减少。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