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被拉黑的母亲:法庭内外,用爱化解“探娃”对峙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6-09-03 12:57

“作为孩子的母亲,我已经一年多没有正常探望过小孩了,对方拉黑我,诋毁我!”原告朱女士(化名)说。

“她根本不会照顾孩子,她没资格探望!”被告老吕(化名)说。

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一场探望权纠纷庭审现场,一对离异夫妻因为探望孩子的事剑拔弩张,成为法庭诉讼的对立面。

“案件事实不复杂,但是双方对抗性太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黎碧云认为,“判决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对孩子伤害也特别大。”

在情与法的权衡之下,番禺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纠纷解决场景从法庭辩论延伸至生活实践,通过“法院审判指引+家庭教育指导专业介入+观护期实践磨合+判后回访跟踪”的四步联动,成功引导父母从“权利争夺”转向“合作育儿”。

庭审对峙

六十多组证据筑起父母“对抗高墙”

“老吕每次都拉个行李箱过来交证据,第一次就交了六十多组。”案件接手时,黎碧云面前已堆着厚厚的庭审笔录。此前该案已完成一次庭前证据质证。

在第二次开庭前的一年多时间里,这对离异夫妻因孩子的探望方式反复拉扯:老吕不同意朱女士探望孩子,一度还拉黑她的微信,退一步的底线则只允许朱女士在自己家中短暂探望;朱女士沟通无果,最终一纸诉状递到法院。

原本清晰的法定权利,在双方的情绪对抗与认知偏差中,拧成了一道难解的死结,让案件陷入僵局。

“老吕说,无论你怎么判我都会上诉到底。”主审法官回忆称,老吕全程未委托律师,独自把各地法院的判例和相关材料一个个列出来,每次来法院都会拉着一行李箱的“证据”,满箱子的材料都试图指向朱女士不具备做母亲的能力。

按照传统家事审判路径,此案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完全可以直接判决。但主审法官十分清楚,刚性判决解不开这家人的心结。

“传统审判只明确‘可以探望’的大原则,缺乏具体执行的配套指引,极易让双方陷入‘判决-对抗-执行’的循环,最终承受伤害的始终是孩子。”主审法官认为。

识别“症结”

养育分歧背后的父亲的焦虑

“单纯通过司法手段处理不是最佳方案。”主审法官开完庭后,立刻联系了“禺爱同行”家庭指导教育工作室的家庭教育指导员张晓东介入本案,开启“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员”的联合化解模式。

“目标就是争取让双方就探望达成和解,而不是硬判。”主审法官对南都记者说,父母双方都爱孩子,只是方式需要纠偏。

“两个人的核心冲突是教育理念完全不合。”经过全面分析评估,张晓东发现老吕和朱女士双方性格与养育理念几乎截然相反:老吕内向敏感,生活佛系,对孩子极尽细致甚至过度保护;朱女士则是雷厉风行的职场女性,性格外向。

“孩子跟表哥打闹身上青了一块,妈妈觉得是孩童间的寻常玩闹,爸爸却认定是女方看护不周,这也成为他坚决反对女方带孩子外出的核心理由。”张晓东介绍道。

评估后,张晓东还发现,老吕处于受伤应激状态,这份防御心的根源是老吕对失去孩子的恐惧,“他不是针对女方这个人,是怕自己的孩子被‘抢走’,孩子和母亲关系越好,男方的警惕性就越强。”

精准破局

手把手校准母亲探望相处分寸

针对双方的不同“症结”,张晓东为这个家庭量身定制的指导方案被精准拆分:对朱女士,核心目标是“慢下来”。

张晓东手把手教她探望的分寸:聊什么话题、如何把握节奏,甚至明确要求“不主动提带孩子出去”。

“我告诉她第一次探望严格要求不能超过15分钟,不要提‘带出去’,否则老吕就会觉得朱女士要抢孩子。”

有一次朱女士没忍住,和孩子玩了整整一个小时,孩子玩得正开心时,老吕当场拉走孩子,让她立刻离开。委屈的朱女士来询问原因,张晓东把背后的逻辑讲透:男方的信任基础极其脆弱。

对老吕,张晓东指导的核心目标是“转观念”。一方面向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探望权协助义务,明确探望权是基于亲子身份关系的法定权利,阻隔母亲与孩子的情感联结,本身就违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规律。

另一方面引导老吕站在孩子成长的角度理解,完整的父爱与母爱是孩子人格健全发展的必要支撑,对抗式的养育只会给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心理创伤。

“说错一句话就可能前功尽弃,这个案子的关系非常脆弱。”在张晓东三个月的指导期里,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的干预持续推进,哪怕是晚上九点、十点,只要有新的情况,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员都会立刻沟通研判。

梯度观护

十五分钟起步的信任重建

“核心原则是梯度推进,不能急,目标路径需循序渐进。”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法院创新设置“探望观护期”,打破传统裁判路径,为对立的父母搭建了缓冲与磨合的平台。

观护期的设计严格遵循情感培养规律:初期安排朱女士在老吕家中进行短时试探性探望,每两周一次,首次仅15分钟,后续根据孩子的反应与双方的状态逐步调整时长与内容。

“此阶段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实践-反馈-调整’的安全空间,遵循情感培养规律。”主审法官解释道。

据介绍,与传统判决不同,“探望观护期”不追求一步到位实现朱女士的全部诉求,而是让孩子慢慢适应母亲的存在,也让老吕在观察中逐步建立信任。

在观护期内,家庭教育指导员全程跟进,指导双方就具体时间、活动内容进行沟通,观察孩子的情绪反馈,积累合作经验,逐步优化探望方式。

每次探望结束后,张晓东都会收集三方反馈,据此调整下一次的探望方案。

磨合风波

一条连衣裙差点让和解前功尽弃

尽管老吕紧绷的神经一点点放松下来,但磨合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据主审法官回忆,在第二次探望中,朱女士在老吕家里为孩子过生日,氛围融洽时,她提出半年后希望能将孩子带出去,而老吕则坚持“永远在家探望”。

还有一次,朱女士出差时给孩子买了一千多元的衣服寄过去,老吕觉得价格过高,直接拒收了包裹。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点信任,差点因为这件小事崩塌。

“晚上9点多张老师跟我反馈这件事,我们商量之后决定继续沟通,不能因为这点摩擦就受阻停步。”主审法官回忆,随后分别和双方沟通,引导朱女士理解老吕的消费观念,也让老吕看到朱女士作为妈妈的心意。

“关于买衣服这件事,朱女士听进张老师的道理后马上调整自己,下一次探望时完全没带负面情绪。”主审法官说,正是这份稳定,让老吕的戒心慢慢放下,也让孩子越来越愿意靠近。

从15分钟到30分钟,从陌生拘谨到自然互动,探望观护期像一个缓冲带,消解了双方的对抗情绪,也让亲子关系在循序渐进中修复。

“慢下来才是最快的。”张晓东对南都记者直言。

达成合作

敞开心结的父亲与主动撤诉的母亲

三个月指导、四周观护期过后,朱女士调整了探望的心态与方式,老吕逐渐建立起信任,孩子与母亲的情感联结发展到能共同愉快地度过数小时。但关于“半年后能否带孩子外出”的核心争议,依然没有完全解决。

“若出具调解书强行固定家中探望,不利于孩子,若直接判决,则可能重启对抗漩涡。”主审法官与张晓东深入研讨后,随即决定采取“搁置争议、情感先行”的柔性策略。

“我们指导的核心是给父母树立一个共同目标:合作养育。”张晓东说道。

一场特殊的四方面谈随即在法院展开——主审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员、老吕、朱女士,不开庭、不举证,就是坐下来聊天。

老吕来的时候,依然拖着那个装满证据的行李箱。

“我说不用拿,今天不谈案子。”主审法官先和老吕聊起这段时间的观察,肯定了他的付出,也点出了他的进步。

聊到深处,老吕也袒露了自己的心结:他始终介怀婚姻破裂的过往,担心女方粗心大意照顾不好孩子,更怕孩子和母亲亲近之后,自己会失去孩子。

紧接着,朱女士真诚地讲了自己这两三个月的心路历程。老吕反驳她的时候,她没有像以前一样立刻争辩,而是按张晓东教给她的沟通方式,笑眯眯地听着,等对方说完再补充。

老吕的态度明显松动了,“你要是真对他好,前半年就在家里看,后面他愿意跟你出去,我也控制不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就知道有戏了。”僵局就此打破,主审法官说,朱女士当场就主动提出撤诉,“只要老吕同意她以后能够根据孩子意愿决定是否外出开展探望,她就先撤案。”

女方的诚意卸下了男方最后一层防御,敌意一下子就降下来了。

“我们跟双方明确,撤诉不是放弃权利,男方必须协助女方探望,双方都同意之后,我们接受了女方的撤诉申请。”主审法官讲起当时的场景。

随后,张晓东提议四个人手叠在一起加个油。朱女士很大方地直接把手搭了上去,老吕犹豫了一下,把手抽出来放到了最下面。

“肢体动作是心理的直接反映。”张晓东坦言,虽然老吕还没有完全放下芥蒂,但已经从“权利争夺”变成了“协商沟通”,不再一言不合就不让见孩子,而是出现分歧好好商量,这才是最核心的转变。

“离异家庭本来就有很多分歧,不可能所有理念都统一。遇到矛盾和平协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不用争输赢。”张晓东说。

长效守护

小孩的幸福才是共同的目标

案子撤诉了,但司法的守护并没有结束。在出具准予撤诉裁定的同时,主审法官专门为双方量身定制了两份内容不同的《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出准予撤诉裁定的时候,我觉得很多话还想跟他们说。以前提示函都是统一一份给双方,但这两个人差异太大了,我就专门做了两份差异化的提示函。”

主审法官给老吕的提示函,着重强调其应保障探望权实现、尊重孩子情感、配合探望安排并协助建立良好互动,明确协助探望是法定的义务,而非可以随意处置的权利。

“给女方的,我写得更细:探望要尊重孩子的感受,注意节奏,不能按自己的工作计划逼孩子快速亲近,不能‘挂图作战’赶进度。”主审法官还在函件的最后,写了一句话:“慢一点,稳一点,小孩的幸福才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朱女士是在公司收到的电子送达。后来她告诉法官,读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她哭了。

结案之后,法院持续进行了两个月的回访跟踪,防止纠纷反弹,反馈的结果远超预期。

“朱女士反馈,核心矛盾已经解决后,探望完全没阻力了。”张晓东说,“看到她们母子俩的合照,都笑得很开心。”

据法院透露,第一次回访恰逢孩子生日,朱女士探望时长从最初的15分钟延长到1个多小时;第二次回访更为惊喜,孩子主动跟爸爸提出,想跟妈妈出去吃麦当劳,还想让妈妈陪自己上补习课。

“老吕不仅同意了,还主动跟朱女士说,以后让她多辅导孩子英语。”主审法官向南都记者透露。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广州法院“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员”相互配合的生动实践。

“弥合人心的距离,远比出具一纸判决更难,也更值得。”主审法官在她的工作手记里这样写道。对于涉少家事审判而言,在法律的刚性底线内不断探索柔性的机制创新与专业引导,才是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更有温度,也更有生命力的力量。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赵青 实习生刘弈君 韦林含 通讯员林叶珊

出品:南都政务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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