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14套独立商铺并收取预定款,龙门东峻华赋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拟被处以已预售房款40%的罚款,金额达339.76万元。
告知书披露,涉事项目为阅山郡花园龙门东峻华赋商住项目一期独立商铺。经查,该公司自2022年8月起,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陆续向买受人销售商铺,共涉及14套商品房,收取预定款合计约217万元,已预售商品房价款共计约849.4万元。
2025年11月3日,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客户预定款,但该公司拒不配合后续执法调查工作。执法部门依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认定其违法行为属于“擅自预售商品房10套以上30套以下”的一般裁量等次,拟按已预售房款的40%处以罚款,即人民币3397614.8元。
目前,该《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正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