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燃气保护措施擅自复工,北京城建轨道公司被红色警示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6-09-1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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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城建轨道公司”)以及单位项目经理刘少伟近日被南山区住建局作出为期两个月的红色警示,警示期为2026年09月16至2026年11月16日。

经查,2026年9月2日,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地铁站点连通性提升改造试点项目(留仙洞站)中,未落实燃气管道保护“6个100%”措施,当日南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叫停施工,并督促落实燃气管道保护“6个100%”措施;2026年9月6日,巡查检查发现,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落实燃气管道保护“6个100%”措施的情况下,在停工期间再次擅自施工,违反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红黄牌”警示操作指引〉的通知》及《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的相关规定,南山区住建局对该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对该单位项目经理刘少伟予以红色警示,红色警示期2个月。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内容,在两种情况下,虽然未发生死亡事故,也要给予施工企业红色警示2个月,一种是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者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另一种是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者险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按照规定,在警示期内,被警示企业将被依法禁止在本市承接新业务及参与投标,其信用等级也将直接降为最低档的C级。主管部门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率,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施工许可办理、资质审核及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是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599.HK)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建设领域业务,涵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

据了解,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为中国首条地铁——北京地铁1号线的勘察设计服务而成立。2013年10月,更名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的勘察设计单位之一,拥有中国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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