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栋楼违建!龙门一企业4100平米建筑被责令限期拆除

南都N视频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6-09-21 19:13

 近日,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告知书》(粤龙门执C罚告字〔2026〕1号),对龙门县南昆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5栋建筑物,拟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15日内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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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立案调查始于2026年6月11日。执法人员核查确认,涉事地块位于龙门县南昆山上坪社区竹坑,属国有划拨用地,占地约10829平方米,土地租赁期限为1998年12月10日至2048年12月10日。地块内5栋建筑分别于1999年至2013年期间陆续建成,涵盖饭堂、会所、仓库等用途,建成后均已投入装修使用,全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第三方测绘机构核算,5栋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达4101.72平方米,其中1号楼面积717.09平方米、3号楼422.65平方米、4号楼427.66平方米、5号楼1749.22平方米、7号楼785.10平方米。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后续对该批建筑完成规划认定,确认其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目前执法部门已固定完整证据链,包括土地权属证明、测绘成果报告、现场检查笔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及规划部门认定复函等材料。该公司的建设行为已违反《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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