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家长轮值晚自习?根源在于经费问题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10-11 18:33

10月8日,有家长反映武汉一所中学发布通知,要求家长到学校教室轮值延时晚自习。9日,学校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家长轮值属于家校合作的教学方式,实行自愿原则,家长没时间可向班主任申请调整。

这一事件中有两大核心问题需要关注。其一,走读学生是否有必要统一开设晚自习?其二,即便开设晚自习,校内管理职责能否转嫁给家长轮值承担?

首先需要明确,走读制学校统一开设晚自习,并非法定刚性教学任务,只是学校根据办学实际提供的教学管理服务。毋庸置疑,常态化晚自习大幅增加了学校的管理压力与教师的工作负荷,教师超长待机、无偿延时在岗,正是此次学校推出家长轮值制度的直接诱因。

其次,即便学校依规开设晚自习服务,校内值守、纪律管理也属于学校本职,绝不能摊派给家长。校方以“减轻教师负担、家校共育”为由推行家长轮值,看似情理兼顾,却混淆了最核心的家校权责边界。学生在校自习期间的秩序维护、纪律管理、安全保障,是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教育职责。从现实落地效果来看,所谓“家长自愿轮值”,在不对等的家校关系中,极易异化为“全员被自愿”。学校发起轮值倡议后,家长普遍存在从众心理与顾虑,极少有人敢于主动拒绝。

同时,家长轮值存在明显的现实短板与形式主义问题。部分家长异地务工、常年加班,根本没有时间入校执勤,只能委托祖辈代岗,甚至花钱找人代为值守。且绝大多数家长不具备校园管理、学生德育、纪律惩戒的专业能力,无法处理自习违纪、突发状况,更不能为学生答疑解惑,无法真正实现晚自习管理的实质效果。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晚自习导致教师负担加重,根源是经费保障缺失,而非家长参与不足。

按照政策规定,晚自习不属于课后服务,不能按课后服务项目收费。这就带来现实难题:开设晚自习意味着产生教师加班报酬的问题,但晚自习又无法纳入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渠道。相关经费如果不能纳入财政保障,就容易造成教师长期无偿延时工作,加重教师负担。

破解这一困局,正确做法绝不是转嫁给家长,而是补齐制度与经费短板。各地完全可以通过财政保障,通过聘用劳务派遣课时服务人员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招录具备教师资格、管理能力的专兼职人员,统一纳入学校考核管理,专门承担早晚自习、午休等看护、秩序管理、日常值守工作。如此一来,既不用教师无偿延时加班,也无需家长入校承担校内管理职责,从根源上化解晚自习管理的压力矛盾。

从根本上说,学校是否提供晚自习服务,应当由家校共同开展民主决策,教育部门、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再推出学生到校集中晚自习这项教育管理服务。针对这项服务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保障,家校也应共同商议,探讨如何解决对应的经费、管理人员等问题,以此构建合理稳定的保障机制。只有如此,才能妥善处理这类关乎学生健康成长、构建良好家校关系的公共教育议题。

文|熊丙奇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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