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检察机关可调阅法院卷宗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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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7-26 11:09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26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在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后,增加调阅法院诉讼卷宗副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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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47条明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调阅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通过拷贝电子卷、查阅、复制、摘录等方式能够满足办案需要的,可以不调阅诉讼卷宗。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调阅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副卷,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此外,《规则》还完善了案件的审查范围,确立全面审查原则。《规则》提到,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申请监督请求、争议焦点等情形,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其他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前也申请监督的,应当将其列为申请人,对其申请监督请求一并审查。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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