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认识领导可帮朋友父亲减刑,诈骗110万元,判了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1-12-20 13:41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王君 胡名态 谎称认识领导,任何难题皆可花钱运作,看似“神通广大”,实际却是圈套陷阱,诈骗钱财。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宗诈骗案。

被告人周某勇与被害人郭某是熟人。2018年,周某勇以其认识领导、可帮郭某父亲减刑、需要花钱送礼运作等理由,骗取郭某现金人民币110万元及翡翠玉石3块。

周某勇收取财物之后,郭某见周某勇迟迟没能“办成事”,却仍抱有一丝“希望”。一直追问无果之后,郭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便要求周某勇退还财物。

2019年初,周某勇向郭某退回人民币60万元,而3块翡翠玉石及剩余的50万元则一直没有退还。周某勇谎称50万元已经“送给领导运作”,3块翡翠玉石也“送给了领导的家属”。

但实际上,3块翡翠玉石仍在周某勇家中,而剩余的50万元则已被周某勇用于投资、消费等。

2019年5月,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周某勇抓获归案后在其清远住宅处查获案涉的3块翡翠玉石(现已发还郭某)。

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估价,该3块翡翠玉石在2018年10月零售市场参考价共计人民币5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与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周某勇以认识领导为借口,虚构向领导送钱财可以帮被害人父亲减刑的事实,骗取财物并非法占有,已构成诈骗罪。

南沙法院判处被告人周某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五十万元,发还给被害人;追缴不足以弥补被害人损失的,责令被告人周某勇退赔。

法官提示,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减刑、假释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提请人民法院审理裁定,人民检察院负责全程法律监督。

因此,罪犯家属不要相信任何所谓的“有关系”“走后门”等说法,试图给服刑中的亲人“走捷径”。一旦被诈欺者的手段和话术所诱惑蒙骗,最终肯定会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编辑:赵青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