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
对于记者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错案追责方面有哪些措施和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在发布会上披露了“孙小果”案追责情况,他介绍,“‘孙小果’案当时对检察人员的处理,仅限于一两个,后来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样不行,我们有监督履职的职责,发生这么大的案件,检察机关怎么没有责任呢?最后我们对12名违反检察职责的人员分别做了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
杨春雷在会上称,“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让大家知道有权必有责、办案终身制。在顶层设计方面,最高检制定修改“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明确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权力范围,以清单的方式督促检察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检察官惩戒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努力使检察权关在笼子里。
在制度落实方面,杨春雷介绍,2021年3月份,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法院改判为无罪的案件启动追责,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去年10月底,基本上完成了刑事错案追责。
同时,杨春雷表示,最高检还有一系列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外部有纪检监察组,内部有系统的检务督察,对业务、行政各方面进行监督。另外,业务上的监督还有一个案件管理机制。我们有这样的一些制度进行监督,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也能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同时,我们不断推广数据赋能检察职能,通过数据对比来创新监督模式,发现有些检察人员不公正履职甚至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处理。
下一步,杨春雷称,要健全完善上下一体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以倒逼的方式来惩戒这些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的检察工作人员,最终使他们对法律有敬畏、心存信仰,也知道权力与责任是共存的,防止检察权滥用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使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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