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全年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5件,同比增长61.5%,罚没金额235.92亿元。其中,垄断协议案件11件,罚没金额16.73亿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罚没金额218.47亿元;公开处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07件,罚款7235万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6件。
值得关注的是,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发现,来自互联网行业的各类垄断案件占2021年反垄断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74%,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罚款金额占比则达到92%。
据《报告》,2021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件;审结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28件,对98件平台经济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217.4亿元。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竞争 失序问题逐步显现,亟须加以规范。平台经济具有区别于传统经济的明显特点, 竞争问题更为复杂,给反垄断监管带来较大挑战。
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新华社资料图
报告总结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二选一”垄断行为成为执法重点;二是平台企业在服务业领域投资并购较为活跃;三是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执法实现突破;四是少数股权收购可能构成经营者集中;五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开展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执法。
从2021年查处的涉及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情况来看:平台企业近年来投资并购活动主要发生在服务业领域,制造业领域投资并购较少。在服务业投资并购中,以零售、 信息软件技术、出行领域为主,分别占19.4%、14.3%、14.3%,其他领域包括商务、餐饮、金融、医疗、房地产、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物流等。在2021年涉及的平台企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中,交易所涉领域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房地产、金融为主,分别占25.0%、17.9%、14.3%。
典型案例有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 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 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得到执行,以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当事人处以其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 亿元。
阿里巴巴集团垄断案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34家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一企一单”要求全面整改,严格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由点及面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目前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的行业生态不断改善,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企业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我国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此外,2021年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腾讯系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本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也是自《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三起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释放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明确信号,对规范平台企业有序竞争具有重要示范引导作用。
2021年7月 24 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腾讯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独家版权,该案是自《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重塑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竞争格局。
报告指出,由于平台经济具有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竞争问题复杂等特点,在强化反垄断执法的背景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日趋隐蔽化、复杂化,平台经营者利用资本、算法、数据等方面的优势实施垄断行为值得关注。
采写:南都 湾财社记者 马宁宁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