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迎来实施一周年。如何在释放数据潜在价值的同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时代之问和时代之盼。
在立法之前,毫不夸张地说,个保法就是一部万众期待的法律。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与经济社会的持续深入融合,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越来越广泛。技术的进步改变了生活,也带来了隐忧。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虽然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群众生活安宁、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身处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作为中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个保法首次提出“个人信息权益”的概念,明确了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权、拒绝权以及查阅权、复制权、可携权、更正权、补充权、删除权等。个人的权利地位有了很大变化,从理论上讲已经改变了过去企业强势、个人弱势的局面。
但众所周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企业和个人来说,个保法实施一周年,究竟产生了哪些具体而微的影响?
“先合规,后业务”,个保法施行后的这一年,多位从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的头部企业法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感受。他们透露,企业的很多变化都发生在内部,主要表现在制度完善、人力投入和内部培训上。
而对个人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则是有关部门的监管越来越有力。
近一年来,工信部下架了多款侵害用户权益的App。另有数据显示,由于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违规,2022年上半年,银行、保险、信托、汽车金融、第三方支付等机构收到相关罚单66张,处罚金额合计6409.34万元。
随着个保法的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愈发深入人心也是一个显著的变化。
个保法中,不少条款涉及的场景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人脸识别、自动化决策、个人信息的复制和转移等。根据公开报道可以发现,个保法施行一年以来,已经涌现了不少用户依法向互联网企业维权的案例。
一言以蔽之,作为联系个保法的两端,企业合规意识增强、个人维权意识增强,堪称个保法实施以来最大也是最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之存在也证明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实现了立法初衷。
当然,一部新法的实施总会带来各种利益的调整,相关各方也难免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就企业而言,在形成数据之前,企业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其权益也不能忽略不计,在积极遵循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如何尽快找到合规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尽量避免对原有的商业模式造成巨大冲击,是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急务。站在企业的角度,希望部分条款出台更清晰的细则,显然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合规水平。
个保法的完整实施也离不开一些配套措施的跟进。譬如,公共场所图像应该怎样进行采集和管理,公民之间因个人信息产生民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争议声很多。因此,有专家建议,行政机关应加快公共场所图像采集管理法规的起草工作,司法机关应尽快就个人信息民事纠纷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定分止争。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