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11月2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文件,要求各高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
此次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第一个对高等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的文件。
《意见》要求,高校应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生应具有“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高校要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
同时,高校要强化学生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教育部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加强语言政策和语言国情教育。
《意见》指出,高校应强化语言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语言习惯,自觉抵制庸俗暴戾语言。加大普通话培训测试力度,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持。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2020年,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的目标,高校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学校存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不足,语言文字科学研究不能完全适应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语言生活新发展等问题。
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体现了党中央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即不仅要提高普及程度,还要提升普及质量。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文件,对充分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中的作用做出系统部署。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