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观察:如何恢复民营企业信心?公平竞争成各方关切

南都N视频APP · 反垄断前沿
原创2023-03-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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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反复冲击和整体环境下行影响,过去三年许多民营,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着经营困难,信心不足等问题。“如何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是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最为火热的话题之一。

2023年全国两会收官在即,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公平竞争”是今年的一大关键词。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透露,目前总局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南的修订。

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们也纷纷围绕“如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献计献策。

公平竞争、平等保护成两会关键词

每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都是新一年经济发展的重要风向标。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公平竞争”成为新一年工作的重要关键词。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咨询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王先林认为,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双循环、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中国的特色优势是市场规模大、市场主体多。而在市场主体中,有很大比例是民营企业,因此要综合施策,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看来,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强公平公正监管,秉持竞争中立原则,平等对待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做到“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同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让这项制度真正成为“长了牙齿的老虎”;此外,还要继续加大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力度。

不仅如此,对于“公平竞争”这一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亦有所涉及。最高法报告要求,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司法政策,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南都专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了解到,人民法院将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规则,设置好“红绿灯”,遏制阻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重在强调“平等保护”。最高检报告提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此外,与全国工商联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推进非公经济平等保护。

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如何促进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助推民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不止于政府和两高工作报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部长通道的回应也再次释放出“公平竞争”的重要信号,并透露了新一年市场监管工作重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答记者问时谈到,当前国家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公平竞争的要求更加迫切。今年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首先是要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础,目前总局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南的修订。

其次是着眼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不但要在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预防性监管;还将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个工作是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通过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手段和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此外,总局还将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发布年度执法报告,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和公平竞争意识。

南都记者注意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亦是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茂兴的一大关切。

黄茂兴认为,政府要努力创造一个让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得到保护、各种要素得以充分流动、各种进入壁垒得以彻底打破的市场环境,因此建议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不仅如此,他还建议继续对外商和民营企业给予无差别、无歧视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以及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坚持不论所有制类型平等保护、同等保护,形成良好的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迸发、竞相发展。

公平竞争、公正监管是营商环境的基石,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呼吁,管理部门应该带头遵守契约精神,遵守市场规则,不直接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翟美卿表示,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边界的关键是让政府和企业回归到遵守基本的市场规则和运行秩序上来,形成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规则。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

民营经济保护单独立法呼声不断

相较于监管层面提纲挈领的方向指导,来自各行各业、扎根人民群众的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值得关注的是,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都在呼吁单独立法保护民营经济。

“立法保护民营经济,能凸显国家对民营经济保护的制度安排和法治保障,极大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制定《民营经济保护法》,重点对民营经济主体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作出详细规定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也建议,在国家层面就民营企业发展进行统一立法,研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进行统一规范,从源头上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当谈及立法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周汉民认为,在民营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时刻,立法有一定必要,以法治为核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切实落地。发展民营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民营经济的整体立法。

不仅如此,周汉民还将目光落在国企“竞争中性”问题上。他建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清理、规范各种给予国企的补贴和补贴性质优惠政策,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以法治为核心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逐步形成两者合理分工、相融互补、共生共赢的良好发展生态。

翟美卿同样观察到,当前“办照难”“办证难”等公共服务已不再是民企发展的痛点,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竞争中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不平等制度约束。

因此,她认为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确保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全国人大代表、大唐西市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则希望加强对民营经济产权的司法保护,使企业安心、放心,长远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吕建中建议围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方面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强化对民营企业产权的保护;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此外,他还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经营性犯罪案件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减少和避免因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南都两会报道组出品

采写:北京新闻中心记者黄莉玲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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