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硕隐形眼镜因代言人广告被罚57万元

南方都市报APP • 健闻
原创2023-10-24 18:02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晶硕隐形眼镜(上海)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7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器械视频广告中含有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构成了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性内容的违法行为。

据公开资料,晶硕隐形眼镜曾邀请林宥嘉代言,目前,其官方微博已无代言人相关内容。

南都健闻记者注意到,晶硕隐形眼镜(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为王景祥,注册资本为360万美元。2023年1月15日,晶硕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东一列中退出,与之同时,公司新增股东为晶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写:南都记者 伍月明

编辑:伍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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