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引擎盖”的专业消费维权需要法律继续撑腰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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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19-04-14 18:02

真是滴水不漏!这个评价,不是给正陷入“漏油”丑闻的奔驰西安4s店的,而是给与之沟通、谈判的消费者一方。日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促成西安奔驰“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在一段长达18分钟的对话现场录音里,消费者作为“对方辩友”,其张弛有度、有礼有节的“总结陈词”被网友追捧,那笔不能开发票的所谓“金融服务费”引发外界关注。

这台已经陷入舆论风波的奔驰车,“油”还在不断地往外漏,尽管现在漏的可能不是机油。在买卖双方沟通现场,姗姗来迟的西安奔驰4s店经营方高管以一段“出国开会”和对“三包”规定的经营方解释开场还没结束,便被不再哭诉维权的消费者礼貌打断,后者旋即抛出其在4s店被逼迫支付金额不菲的“金融服务费”以及后续的店方拒开消费发票等细节。

3月27日提车发现新车“漏油”,直到4月11日消费者“坐引擎盖哭诉维权”视频在网络疯传,才让这场西安奔驰车主维权风波终于走上问题解决的快车道,不难看到,“坐引擎盖哭诉”的冲击力显然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在昨日,郑州也发生一起奔驰故障维权纠纷,车主现场以一句“逼我也坐引擎盖哭?”借势施压。与“坐引擎盖哭诉”遥相呼应的,是西门子公司楼下消费者怒砸冰箱的控诉。应当看到,在一些消费纠纷中消费者维权的处境不乏尴尬与悲情,这是由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决定的,销售主体在“买定离手”之后的态度陡然大变,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及时保障,是不少消费维权陷入悲情的原因,长时间的求告无门也让消费者情绪难免激动。

颇为难得的是,“走下引擎盖”的专业消费维权,不仅有礼有节,而且不卑不亢。本次西安奔驰车主的后续维权沟通,并未一直困在具体的消费纠纷和细节中与销售方纠缠,而是借“坐引擎盖哭诉”带来的公共影响力,对更具普遍性的汽车销售“金融服务费”潜规则和4s店不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展开追问。有业内人士透露,“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在各地4s店的新兴利润点和潜规则,事实上并无任何法律依据。4s店依托其在特定区域内的相对市场独占地位,向消费者滥收费用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规定,有地方工商管理部门已将其认定为违法所得。消费者关于“金融服务费”的投诉,事实上也是一种举报,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调查应不局限于个案纠纷,不妨对涉事企业甚至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金融服务费”问题做系统排查。

 更为严重的是,此番奔驰“漏油”丑闻暴露出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存在严重的“漏税”嫌疑。在购车款之外增收的“金融服务费”,不仅缺乏自身法律依据,而且其所谓“不能开发票”的说辞和操作直接涉嫌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发票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查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凭证,更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经营者不开发票的动机何在?此番消费者的“发票”举报,轻则帮助销售方弥补自身企业管理的财务漏洞,重则有助于税务执法部门对应收税款的追缴。对“不开发票”行为的查处,同样不能局限于本次消费纠纷,而应进一步调查成交量惊人的涉事销售企业其全部销售合同,接受和汇总“不开发票”行为受害者的投诉,为税务执法部门后续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行为,不仅是对消费市场的净化和维护,也在客观上改善地方的营商环境。通过严格(而非放宽)执法倒逼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是在为健康、合法、有序的市场竞争保驾护航,也为告别悲情的专业消费维权撑腰打气。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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